日前,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专题学习《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要按照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要求,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即:“三项制度”)。通过推行“三项制度”,尽快完善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和宗教人士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提供坚实的保障。二是要严格按照市民宗局制定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责任要求,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市民族宗教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要对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自查,11月15日前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市司法局。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纳入常态化工作,纳入民族宗教工作考核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文档来源: 玉溪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