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4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邓川法庭、洱源一中和凤羽镇凤翔书院等地,通过听取汇报、问询交流等形式,紧扣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条例》的条文条款,详细了解《条例》落实情况,并对政府和部门建立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实地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19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圆中国梦”的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讲述民族团结好故事、传播民族团结好声音,持续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凝聚起示范建设的工作合力,整合资源、认真谋划、主动作为,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实保障;要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的发展后劲,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地区发展基础;要进一步挖掘、传承、保护、申报和利用好优秀传统民族文化,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根深叶茂;要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培树和擦亮创建品牌,全力以赴推动创建工作上台阶、提质量。(洱源县人大常委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