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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花 齐 放 【上册】双柏县嘉镇: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发表时间:2023-01-29     阅读次数:     字体:【

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双柏县嘉镇


自2013年全面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来,双柏县嘉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生命线”工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谱写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基本情况

嘉镇位于哀牢山东麓,地处楚雄、玉溪、普洱3州市的5县市9乡镇交界处,是南方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全镇辖14个村(居)民委员会,共203个自然村312个村(居)民小组。2021年末,全镇有8790户,共27074人,农业人口占84.98%,少数民族人口占32.47%。镇内居住着汉、彝、回、白、壮、傣、黎、哈尼、傈僳等16个民族,少数民族呈分散杂居和区域聚居分布。

主要做法

“才”字画骨,撑实责任强队伍,凝聚民族团结“一条心”。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嘉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处理相关事务,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党政主抓、村组共抓、全民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大力实施“人才强镇”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民族干部人才的政策水平、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业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宣”字铸魂,铸牢意识育精神,扎深民族团结“一条根”。嘉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特别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凝聚共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从重点节日切入,以“三月综治维稳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及各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和其他重大节庆日为契机,加大对“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及对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从重点场所切入,在辖区主要地段、重点交通公路沿线、政府驻地、示范村和各村(社区)及村民小组显著位置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及民族元素墙体彩绘;从重点普法切入,把握重点民俗,结合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团结进步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建设的浓厚氛围。努力营造“嘉人人在讲民族团结情、人人在说民族团结话、人人在办民族团结事、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局面,增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法”字强筋,平安团结建和谐,守护民族团结“一方土”。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各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解决好法治建设长远问题,不断提升全镇各族人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运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进步,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文”字筑基,繁荣文化促交融,结成民族团结“一家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深入开展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促进各族群众彼此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纪念日,经常性开展民族团结文化娱乐活动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调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促进各族群众彼此间的了解和交流,促进各族群众团结互助,增进相互间的友谊,营造民族团结互助的环境,增进交流,进一步树牢团结意识。“实”字凝力,强化统筹聚共识,铆足民族团结“一股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准确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适时在干部职工会议、领导小组会议、村(社区)党员大会、村“两委”会议和村组群众会议、户长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知识、《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的思想认识,使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真正成为民族团结的组织者,各族干部职工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不断强化了各民族和谐共处,携手发展的思想基础。

“创”字争先,典型引路树标杆,擎起民族团结“一面旗”。为进一步培养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在创建工作中注重典型示范标杆的培树。2017年以来,嘉镇被命名为楚雄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嘉社区对门山村、旧营盘村、回族村、阳太村委会阳太村被命名为楚雄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新树村委会梨树村被命名为楚雄州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麻旺村委会麻旧丫口村被命名为楚雄州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嘉派出所、嘉卫生院、嘉中心学校被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经验启示

强化领导、合力攻坚是前提。镇党委、镇政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破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推动了全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政策支撑、上级支持是保障。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联系,及时掌握项目投资渠道、投资重点,以搞好服务为突破口,千方百计全力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是示范区建设的保障。

全民动员、群众参与是基础。始终坚持“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和“自上而下的宣传动员、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形成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的强烈愿望和强大动力,为示范区推进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提升素质、发展产业是关键。坚持因地制宜、因村而异,培育农业主导产业,确保增收致富;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实现小步快富;盘活农村集体经济,达到村企共富。结合实际在不同村组开展以种植、养殖、服务业等为主的技能培训,提升少数民族素质、发展产业,与全国人民共同实现小康社会是示范区建设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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