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同心共筑梦 罗婺大地展新颜
武定县
基本情况
武定县是全省 28 个协调民族关系任务较重和 63 个宗教工作重点县 之一,境内有汉、彝、傈僳、苗、傣、回、哈尼等 20 多种民族,少数 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 57.08%,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并存, 信教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 8.62%。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 进步事业,2017 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5 年来,武定县 始终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统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逐步从示范创建 向全面创建转变,覆盖各方面、各领域。
主要做法
扛牢压实责任,组织保障坚强有力。调整充实由县委书记任组长, 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 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 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开展民族团 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示范建设纳入《武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武定县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县乡 两级党委、政府同步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美 丽乡村建设工作中。2017 年到 2021 年,共投入民族宗教系统专项资金 5756.03 万元,为武定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致力经济建设,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十三五”时期,全县地区生 产总值年均增长 10.3%,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产业结 构不断优化。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举全县之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投入各类扶贫资金 76.37 亿元,以“零漏评”“零错退”、群众认可度 98.23% 的优异成绩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与全县 一道如期实现脱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 进。民生支出从 2017 年的 16.6 亿元增加到 2021 年的 25.9 亿元,占一 般公共预算支出达 84%。 夯实发展后劲,基础设施大幅改善。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12.8 亿元, 加大民族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新 建农村居家养老中心 26 个,改扩建敬老院 4 个。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 用。保障性住房 5962 套分配入住。荣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 区”称号。西和、东岳、乌龙河等公园成为县城新地标,新建牡丹路、 北城大道等市政道路,北片区亚行项目荣获亚行和财政部最佳表现奖。 建制村公路全部硬化,在全州领先一步。荣获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 县称号。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320 件,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 控率达省级考核标准。 营造浓厚氛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 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各级党委 ( 党组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 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组建民族团结进步志愿者宣传队和民族民间文 艺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把 武定县委党校、己衣“红军树”纪念碑、烈士陵园打造成为全县第一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把东岳公园打造成为武定县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公园,建立民族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识研究专家库,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主题论坛,建设以中华文化符号为主 要元素的主题广场 3 个、主题公园 3 个,制作播放展示中华民族团结形 象的公益标语、公益广告和公益宣传片,全县民族团结的氛围更加浓 厚。 抓实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充分发挥 4 个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学会作用,积极研究、整理、弘扬、传 承民族文化,开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共有各级各类非 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9 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62 人。出 版了《罗婺故土——武定》《罗婺彝韵》《罗婺彝族婚俗撷萃》等作品, 组织编纂《武定县民族志》。精心举办火把节、花山节、泼水节等民族 传统节日活动以及一乡一节一品民族会街节庆活动,广泛开展“结对 子”“手拉手”“一家亲”等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互通互学互鉴、交往 交流交融。 筑牢生态屏障,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省 级园林县城。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国家卫生县城创建 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厕所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有力。 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资源监管持续有力, 全县森林覆盖率达 64.89%,湿地保护率达 81.5%,重点野生动植物保 护率达 98%。森林县城项目投入资金 7417.8 万元,国家储备林项目成 效显现,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7 个标志性战役”取得重大战果。有效开展金沙江 10 年禁渔。猫街、环州、发窝被命名为国家级生 态文明乡镇,狮山村、发窝村、荞山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仁和水 库获省级美丽河湖殊荣。
创新管理机制,民族宗教团结稳定。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 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击非法宗教 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开展宗教工作专项 治理和宗教工作督查,扎实开展佛教商业化、伊斯兰教“三化”、基督 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无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 事件发生,2021 年全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居全省第 9 位。 打造示范引领,“十进”创建扎实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 军营、进医院、进旅游景区、进家庭为抓手,通过开展县、乡、村、组 四级联建,着力打造了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产业支撑、具有标杆 性的示范典型,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截 至目前,全县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 1 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2 个、 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 1 个,省级示范单位 32 个、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 村寨 5 个、省级和谐寺观教堂 4 个,州级示范单位 178 个、示范家庭 30 户、示范教育基地 2 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312 个、示范 户 510 户。
经验启示
党的统一领导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根本保证。武定县 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统筹协调,民族工作 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形成新时代民 族工作格局。 注重宣传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有力抓手。坚持不懈开展“一条主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始终不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丰富农村 文化生活,又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整合资源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要举措。武定县在创建民 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过程中,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互通信息,整合部门资金和社会资本, 最大限度改善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 党建引领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力量源泉。大力践行项目工 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探索了一条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为 党员,把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为村组干部,把优秀村组干部培养为 党支部书记的村级班子建设的成功路子。
弘扬文化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内在活力。高度重视和支持 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交流。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 同时,大力支持民间文艺表演队,举办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既弘扬了民 族民间文化,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依法治理宗教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有效支撑。历届县委、 县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 针和政策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 设,健全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各项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打造“两个典 范”“四个样板”持续推进重点地区深化治理,加强宗教政策教育培训, 着力提升各级干部抓宗教工作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