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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建成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
发表时间:2022-07-09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民族时报记者陈明海)7月7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创‘数智楚雄’品牌 为检察监督赋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察大数据战略和“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先行先试探索大数据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建成了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目前已投入运行并取得初步成果。

据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顺介绍,通过大数据运用,截至6月全州有31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排名全省前五,其中18项位居全省第一,5月排名全省后五的8项质量指标中,目前已有6项指标排名上升,案件质量大幅提升。针对追赃挽损率低这一问题,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专门运用大数据梳理出在办案中可以开展而没有开展追赃挽损的案件142件,进行逐案精准督导,目前追赃挽损工作率已由4月的8.8%上升至18.2%。

数据融通以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各类问题和监督线索349件,经实际调查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16件,协助相关单位办理虚假诉讼、支持起诉、税款追缴等案件71件,向有关单位反馈风险隐患问题10余项。例如,通过人社局的欠薪线索管理系统,发现涉及农民工欠薪问题线索33件,经人工调查比对分析,对其中10件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解决的欠薪线索进行介入,支持农民工依法起诉,为农民工追回了工资。通过裁判文书和网络公开信息比对,发现部分民事诉讼被执行人利用虚假租赁信息阻碍执行工作,助力法院依法执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疫情期间,检察官要进入监狱监管区开展监督,需要提前隔离14天,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但大数据中心融通监狱视频监控系统后,检察官日常监督不用再进入监区内,在办公室就可以实时查看监区情况。同时,也能够发现一些派驻中时间、空间限制发现不了的问题,比如人无法到达的区域、非工作时间发生的情况等,及时与监狱管理部门研究解决。

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民族团结进步中心工作,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分析了过去五年的涉企案件情况,提出企业涉法涉诉的风险防控建议15项34条。

下一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找数据”和“用数据”同步推进、互相促进,进一步扩大外部数据融通范围,拓展大数据池,掘进数据运用深度,加速数据建模,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以数字赋能监督、以监督促进治理,实现“数智”到“数治”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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