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创建工作中,楚雄市始终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即: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进窗口单位、进小区、进两新组织)为抓手,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大力实施“九个一”工作法(即:选取一批成效显著的示范点位,确立一个特色鲜明的创建主题,营造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挖掘、整理一套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打造一份高质量汇报材料,制作一部紧扣主题的电视汇报片,收集一套完善的档案资料,制定一套示范点观摩流程、路线,培养一批优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讲解员),着力打造一批精品示范点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有效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楚雄市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30个(其中:示范乡镇3个、示范社区3个、示范村14个、示范学校10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8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