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3月29日上午,楚雄州“ 回眸‘十三五’ 奋进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题发布会举行。

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楚雄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发展战略大局的重要任务。“十三五”期间,楚雄州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有六大主要成就。


—— 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楚雄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贯穿于示范区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大力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繁荣民族文化、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推进依法治州等深度融合,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楚雄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意识显著增强,“党的光辉照彝乡、彝乡人民心向党”充分展现。


——始终坚持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楚雄州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着力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大幅改善。教育事业长足发展,全州10县市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民族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88%,“一村一幼”全面覆盖。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综合能力达标县级医院达14个,创建成功国家卫生县城达4个。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916亿元,是“十二五”的6.5倍,公路通车里程2.18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546.1公里,铁路总里程602.55公里。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2016年以来全州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08亿元,33.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4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5个贫困乡镇全部退出,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困扰楚雄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 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楚雄州大力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编纂出版《彝医药典籍》《楚雄民族节日志》和创作《中国彝乡·楚雄》百米彝绣长卷,精心打造《云绣彝裳》《古薇噜》《彝乡之恋》等民族文化演艺精品和彝族火把节、丝路云裳民族赛装文化节、中国原生民歌节等文化节庆品牌,推动“中国彝乡”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不断提升楚雄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文化自信,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丝路云裳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成为云南省重要文化品牌。广泛开展“壮丽70年?阔步新时代”“我和我的祖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党的光辉照彝乡,彝乡人民心向党”等主题宣传,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切实尊重差异,逐步缩小差距,鼓励各民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城镇和乡村双向流动。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建立滇川五市(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城市民族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建立服务工作站,依托社区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手拉手心连心”等活动。积极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水平,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 始终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惠民工程、民生实事工程、凝心聚力工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建共创机制,以“8+N进” 创建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2017年12月,楚雄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武定县、双柏县、永仁县先后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楚雄市紫溪镇、栗子园社区、彝人古镇社区和驻楚某部队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十三五”以来,全州共创建省级示范县市4个、示范单位243个,州级示范县市10个、示范单位1259个、示范家庭256户,县级示范单位2269个,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楚雄大地越开越鲜艳。


—— 始终坚持平安法治楚雄建设,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打造“楚雄样本”,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相继颁布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保护条例》等10部单行条例和5部地方性法规;连续5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连续3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奖“长安杯”。多年来,全州未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和民族宗教关系而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


楚雄州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立足于进入新时代、更有新作为,紧扣“两个一百年”发展目标,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用生动实践交出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答卷,谱写新时代楚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