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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发表时间:2019-12-12     阅读次数:     字体:【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

发文啦!

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

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3家单位为

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已正式发文!!

云南省命名9个!

楚雄州双柏县在其中!

云南省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村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自治县

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义尚社区文林村民小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

七彩云南·古滇名城景区

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

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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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于2013年10月启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17年1月县委政府提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目标,2017年3月制定出台了《双柏县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围绕实施方案确定了与实现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的目标,全面实施了“党的建设引领、发展动力增强、民生持续改善、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民族和谐创建”9大示范36项具体任务,落实了组织协调领导、宣传教育引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寺院管理、强化依法治理、提升民生水平、强化工作执行力八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通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巩固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创建任务全面完成。截止目前,全县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个,双柏县以及8个乡镇、37个单位、2个社区、7家企业、48个自然村、13所学校、3个寺院、2个军营共121家单位或地区通过州级达标验收并被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或地区;有24个单位、1个社区、9家企业、64个自然村、30所学校共128家单位或地区通过县级达标验收并被命名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或地区;州、县验收达标率为100%。

二是政策体系更加健全。通过5年多的创建实践,我们构建组织领导、宣传动员、配套政策、督查问效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体系,形成了机构稳定、人员充实、经费保障、运作有序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了创建工作纵深开展,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两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目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实现了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经济发展提质增效。5年来,全县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始终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2014年到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从26.87亿元增长到41.75亿元,年均增长11.8%;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从2.28亿元增长到3.19亿元,年均增长8.8%。2016年、2017年连续2年被省委、省政府考评为跨越发展“先进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先进县”。

四是群众生活显著改善。2014至2018年,双柏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565元增长到10144元,年均增长12.76%,年均增长率位于全州第一位,2018年增速在全州位列第二,比全省平均增速高0.9个百分点。全县已脱贫人口和非卡户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已得到全面解决。

五是发展短板不断补齐。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历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85个行政村道路硬化全实现、安全饮水全达标、医疗卫生全升级、电力通信全保障、电视网络全覆盖,全县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是民族团结持续巩固。双柏县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稳定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通过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13年以来,全县无一起因民族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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