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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6月1日起施行《条例》保护彝族服饰
发表时间:2019-05-05     阅读次数:     字体:【

   本网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明海)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备受关注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5章36条,确立了保护原则,明确了保护的主要内容,规定了保护措施,着力彝族服饰开发利用,体现了核心在人的理念。《条例》集中体现了楚雄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社会各族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彝族服饰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锦云在4月29日《条例》公布实施座谈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公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实施《条例》的责任感。要全面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肩负起学习贯彻实施的重任。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

   《条例》的施行,将有效依法保护和传承彝族服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彝族服饰活态传承,推进彝族服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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