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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大姚丨“三学并举”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3-12-18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华成敬 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自《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以来,大姚县高度重视,坚持“三学并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办法》,有力推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干部带头示范学。县委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办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办法》的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战、民宗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办法》学习贯彻扎实有效。全县宗教工作干部坚持深学、细悟、笃行,通过专题会议、工作例会等会议反复学、深入学,全面理解《办法》的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

分级分类全面学。制定学习宣传计划,确保全县统战民宗系统、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分级分类学习培训全覆盖。县委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学习、研讨学习,进一步提升成员单位履行宗教工作责任的能力;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各级各类学习培训35场次。

学用结合转化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办法》与宗教工作深度融合,找准抓实工作着力点,围绕全县宗教工作重点任务,不断推动宗教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不断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力求学用结合,由统战民宗部门牵头,联合应急、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轮管理情况督察,针对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完成限期整改事项5项,持续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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