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当前位置:首页>>地州动态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丨发布执行成效及六个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12-04     阅读次数:     字体:【

图片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合力坚定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阔步迈进,2023年11月30日下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善意文明能动执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图片

楚雄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景华发布楚雄州两级法院在提升执行质效方面取得成效及特点,楚雄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智勇发布善意文明能动执行典型案例,楚雄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俊,牟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琼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楚雄中院办公室副主任董薇主持。

图片

图片

州委政法委、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等4家政法单位,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中央、省州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图片

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讲政治、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图片

今年以来,截至11月底,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首次执行案件13212件,结案11577件。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为56.33天,较上年同期减少37.66天;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为32.19天,较上年同期减少12.47天,尽量用更短的时间,更快地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到位金额22.25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位列全省前列。司法拍卖成交287件,成交金额 1.75亿元。在善意文明执行中兼顾被执行人利益的同时,坚持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依法加大强制手段的运用密度和力度,全州法院执行局司法拘留196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3人,判处拒执罪1人。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呈现五个特点,一是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三是坚持府院联动,助企纾困解难;四是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五是精准把握“公正与效率”的辩证关系。

接下来,楚雄州两级法院将更加注重善意文明和能动司法理念,通过精准对接惠“民企”,主动作为护“民生”,完善服务暖“民心”等举措,实现个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上一篇:楚雄州丨楚雄市检察院:聚焦“三度”发力,用“检察蓝”绘就民族团结新画卷
下一篇:楚雄州民族宗教委丨开展“红色教育促党性、银发助力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