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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花 齐 放 【上册】禄丰市碧城镇:示范创建结硕果 处处绽放团结花
发表时间:2023-01-29     阅读次数:     字体:【

示范创建结硕果

处处绽放团结花

禄丰市碧城镇

基本情况

碧城镇位于禄丰市东部,罗次坝子中心,东与富民县接壤,西与和平镇相邻,南与勤丰镇相连,北与仁兴镇相接,安武公路、武易高速穿境而过,镇政府所在地距禄丰市区42公里,距州府楚雄120公里,距省会昆明98公里。国土面积187.1平方公里。全镇辖13个村和2个社区,97个自然村,235个村民小组。全镇总户数17716户49785人,其中少数民族4565人,占总人口的9.17%。有萝卜、鲜花、大葱、山药等特色农产品,种植有重楼、三七、黄精等中草药,盛产钛矿、高岭土和赤铁矿,有林地面积19.9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5.34%,林木绿化率达63.01%。

主要做法

建强组织引领,谋民族团结进步之策。民族工作事关人民幸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碧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六大工程”和“十进”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立做好民族工作、讲好民族故事、传好民族佳音、建好民族示范的创建任务,把民族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紧紧扭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牛鼻子”,坚持同发展、同进步的理念,团结、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

坚持破解难题,行民族团结进步之举。五年来,全镇累计投资2.3亿元,组织实施了整镇推进、易地搬迁等惠民工程,改造完成C、D级民居民宅1316户,易地搬迁安置建档立卡户64户252人;投入1000余万元实施村组公路硬化,30个行政村道路全部硬化;安装太阳能路灯9500盏,农村户厕改造5700座,全镇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取得长足发展,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2020年末,9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175户622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9户24人脱贫不稳定人口全部消除返贫风险,13户45人边缘贫困人口全部消除致贫风险,贫困发生率从1.63%下降至0,实现了户户达标、村村提升,圆满完成了各项减贫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突出产业培植,增民族团结进步之福。碧城镇深入推进民族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公司运作、集体组织、大户带头、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三权三证”盘活各民族发展资金,把种植养殖业、劳动力转移、中药材等作为各民族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有力推动产业发展。全镇引进企业15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以萝卜、花卉等高原特色农产品为代表的农业发展势头迅猛,萝卜年种植面积突破2.6万亩,实现产值超1亿元,万松村被认定为州级“一村一品”示范村;花卉年种植面积突破7600亩,实现产值2.9亿元;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云南绿色智能数控装备制造产业园的引领作用逐步显现,目前已入园企业19户,孵化企业43户,吸纳就业近2000人,年产值超过12亿元,实现税收3000万元以上;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650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7万人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227场2.4万人次;成功申办创业担保贷款289户3000余万元,带动就业1000余人。2021年底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15元,各民族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筑牢社会稳定,固民族团结进步之基。碧城镇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底线,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问题,铲除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毒瘤。健全情报信息、治安巡防、群防群治一体化防控网络,依托各民族农村青年、退役士兵等力量组建村级维稳防控巡逻队15支,探索推行组织联建、活动联办、扶贫联帮、教育联抓、纠纷同处、矛盾同排、应急同力、村情同摸、团结同创的“四联五同”工作机制,狠抓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违法犯罪打击、治安巡查管控等工作,多年来未发生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景象。

革除陈规陋习,绘民族团结进步之画。碧城镇切实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和文明村镇创建力度,全力下好乡风文明先手棋,把法治观念、诚实守信、自力更生、革除陋习的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反对铺张浪费和婚丧大操大办、人情攀比,抵制封建迷信,培育文明生产生活方式,树立勤俭节约、诚信重礼的文明新风,把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爱护环境、文明礼貌等民风乡风寓于各类活动中,各族民风转好向善、互鉴良俗,展现出一幅地干净、物整洁、人精神的美好画卷。

赓续文化传承,筑民族团结进步之魂。碧城镇坚持文化惠民,强化民族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农村文化活动室22个、民族舞台1个,配备广播,组建镇级文艺队1支、村级文艺队37支,通过组织文艺队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文化,引导各族群众深化对“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认识,形成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

经验启示

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保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专用办公场所;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精心谋划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活动成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通过互观互检、工作督查、定期汇报等方式,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镇党委、镇政府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长廊、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视频等方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通过举办宣讲会、文艺演出、民族知识竞赛和体育竞技等趣味性活动,把党的民族政策和知识传达到群众中。以“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在单位大院、学校、集市、企业单位、社区、村组等共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橱窗及宣传牌70张、宣传长廊及板报40余板,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结合起来。采取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印发学习材料、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等方式,对广大干部进行民族理论和政策教育,宣讲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进一步统一思想,引导干部职工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关注民生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物质保证。碧城镇通过专设服务窗口等方式,为各族群众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提供贴心服务,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意愿、呼声和利益诉求。通过开展结对帮扶、“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前提。镇党委、镇政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与各单位签订维护稳定目标责任书,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和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排查的矛盾纠纷隐患采取“人盯人”和“零报告”等措施,坚持把一切群众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下,有效预防和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深入开展重点整治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帮助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民族地区社会治安,保障各族群众生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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