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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验及做法
发表时间:2021-01-14     阅读次数:     字体:【

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于1958年,是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的两个彝族自治州之一。全州辖9县1市、103个乡镇,国土面积2.8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4.40万人,户籍人口2645311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956300人,占总人口的36.2%,彝族人口770120人,占总人口的29.1%。楚雄州地处滇中腹地,位于云南省的地理中心,是滇中城市经济圈的重要成员,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资源、生态、产业和民族文化优势,被誉为“东方人类故乡”“世界恐龙之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民委和省民族宗教委的关心指导下,楚雄州始终牢固树立“不重视和不研究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是合格、称职的领导干部;做不好民族工作,全盘工作也做不好”的意识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建中国彝乡,共同繁荣发展、共建滇中翡翠,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为统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示范州创建工作作为全州“强基工程、亮点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7年全州生产总值完成937.37亿元,增长10.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90.33亿元,增长2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31.24亿元,增长1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36亿元,增长12.5%;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完成80.26、248.69亿元,分别增长10.4%、5.7%;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1653元和10044元,分别增长8.4%和9.4%。2016年2月我州稳增长工作获国务院稳增长免督查表彰,是全国受表彰的20个市州之一,也是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和全省唯一受表彰的州市。以疾病诊断分组(DRGs)付费制为主要内容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禄丰模式”获国家表扬和推广。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得到国家住建部充分肯定。楚雄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12月26日,楚雄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

一、坚持“不重视和不研究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是合格、称职的领导干部;做不好民族工作,全盘工作也做不好”的思想,建立健全机制、高位高效推进,形成全州上下联动抓示范州创建的工作格局

楚雄州委、州政府始终把示范州创建工作作为全州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凝聚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智慧力量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有效载体,列入州委、州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多次听取示范州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州委、州政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州级29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示范州创建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示范州创建工作的领导。与此同时,在全州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的示范州创建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全州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共建共享”的示范州创建良好格局,真正做到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创优创建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各县市、州级部门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以平时督促检查为重点,加强考评和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详细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职责,量化任务,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汇报对接,积极争取支持。三是建立创建保障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关于新形势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关于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等文件,明确了示范州创建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高位强劲推进示范州创建工作。同时,全州各级财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提供经费保障。特别是把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各类评优选先的刚性条件,为示范州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坚持“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创新发展举措、助推经济增长,进一步夯实示范州创建的物质基础

我们始终践行“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坚持把示范州创建工作与稳增长工作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推进彝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一是以稳增长工作推动示范州创建。紧紧围绕克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切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重点工作,强化战略性推动、精细化推进和政策供给,着力实施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和创新开展“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着力驾驭好经济战车,着力抓好五大攻坚工程、十大专项行动,稳增长政策效应逐步释放,促进了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支撑示范州创建。在“五网”方面,深入实施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路网、航空网、能源网、水网、互联网“五网”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州公路里程达1.9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393.4公里),铁路运营里程393公里。近5年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123亿元。2017年完成全州“五网”建设投资260亿元。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全省及滇中发展,加快构建“2+5+3”产业体系,2017年全州重点产业增加值达63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65.7%,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产业实现增加值198亿元;在扶贫方面,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第一责任和最大的民心工程,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实施五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采取12大脱贫攻坚行动和16个到村到户措施,扎实有效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5年来,全州共实现28.7万人脱贫;2017年我州牟定、姚安两县摘帽、93个贫困行政村出列、5.3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有望全面完成。在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尊重城乡发展规律,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抓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光禄古镇入选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彝人古镇等5个小镇入选省创建全国和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大姚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楚雄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完成城乡建设投资265亿元,全州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3321.76公顷,公园绿地面积930.2公顷,城镇化率达44%。三是以重点突破带动示范州创建。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的思路,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持续推进“民生持续改善工程、发展动力增强工程、民族教育促进工程、民族文化繁荣工程、民族团结创建工程、民族事务治理工程”建设,优先解决民族聚集区贫困问题。2013年以来,全州投入民族专项资金3.74亿元,整合各类资金100亿元,创建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10个(国家级1个、省级1个)、示范乡镇58个(省级8个)、示范村298个(省级130个)、示范学校140所(省级137所)、示范企业44个、示范社区18个(省级3个)。创建了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4所,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6所,州级和谐寺观教堂149所。全州2472家单位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楚雄市紫溪镇紫溪彝村8个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武定县、楚雄市紫溪镇、楚雄市栗子园社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形成了全州各民族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三、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心愿,筑牢思想根基、打牢创建基础,汇聚示范州创建正能量

楚雄州始终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七进”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文化内涵,共创共建共享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心愿和目标。一是以宣传教育为纽带,营造创建氛围。认真开展编印一套宣传教育知识读本、宣传折页、宣传画册、学习手册;制作选播一批宣传专题片;制作展示一批宣传展板;开设一批宣传专刊、宣传专栏;打造一批宣传展室;开展一批主题专访;开展一批有奖征文活动;选树一批典型人物等工作,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全州140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示范学校深入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日活动2000余次,免费赠阅民族知识类刊物50余万册,资料31余万份。二是以联动联创为途径,丰富创建内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相结合,协同推进。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平安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做到了资源互用、成果共享。与精准扶贫、双联行动、企地共建、军民共建等帮扶活动有机结合,推进全社会共建共创。特别在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推行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在示范学校中推广“五个一”(会说一句民族语言、会画一幅民族题材画、会唱一首民族歌曲、会跳一个民族舞蹈、会讲一个民族故事),结合实际开设民族文化课程;在全州各中小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红色传承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在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地区开展跨区域的示范创建活动;在边远民族地区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适用技术的宣传普及。三是以民族文化为重点,创新创建载体。紧紧围绕《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民族文化强州规划(2013年—2020年)》,依托“一彝三古”(彝族文化、古生物、古人类、古文化)的文化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滇中民族文化新高地。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以彝族文化为主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作为重要抓手,以精心打造“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三张名片为重点,创作了大型彝剧《杨善洲》《彝人三色》和大型彝族歌舞剧《彝·歌》、彝族舞蹈《狗撵羊》等一批高水准的文艺作品。出版《楚雄民族文化丛书》《楚雄彝族文化丛书》。充分挖掘彝族文化的“根”和“魂”,打造“中国彝乡·滇中翡翠”和“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旅游文化品牌,逐渐形成了独具区域特色的恐龙文化、元谋人文化、铜鼓文化、彝族文化、古镇文化、名人文化、美食文化和生态文化等八大民族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楚雄彝州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理念,推进依法治州、建设平安楚雄,为示范州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楚雄州始终把厉行法治、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团结和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创稳定、促和谐,全州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州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来部署和推进,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全面加强依法执政、全面加强科学民主立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保证公正司法、全面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全面推动全民守法、全面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提升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水平。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出台了楚雄州民族教育条例、林业管理条例、小型水利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城镇民族工作、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等《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相配套的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88件并抓好落实,不断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根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深化平安楚雄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开展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网格化平台,把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有效延伸到基层,不断夯实了平安楚雄建设基础。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推行平安志愿者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平安楚雄建设,实现广泛参与、共建共享,夯实了平安楚雄建设的组织基础。楚雄州连续5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连续3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奖“长安杯”。近年来,有1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个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4个模范集体和7个模范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25个模范集体和50个模范个人受到州委州政府表彰。

五、坚持“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着眼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永远在路上。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新起点,加快构建常态化、巩固提升机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谱写好楚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时代华章,努力把我州的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名牌打造得更加靓丽。二是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要着眼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紧紧围绕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针对业务工作,突出行业特点,体现地域特色,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着眼于营造人人珍惜团结、维护团结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背后的故事,总结推广民族团结的“楚雄经验”,不断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四是进一步增强创建实效。要着眼于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热情,切实找准创建活动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与群众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打造一批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创建载体,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五是进一步提升法制化水平。要着眼于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牢牢把握各民族一律平等,逐步制定实施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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