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刘国平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杨德祥)《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条例》在大姚县农业农村局顺利贯彻实施,近日,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李红亮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对《条例》原文及《条例》解读进行学习,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在全局做出榜样示范。
图为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学习现场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历来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行业领域实践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力推进,紧盯行业领域容易产生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认真履行化解责任,为促进大姚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三年,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共排查矛盾纠纷24余件,调处23余件,调处率达95.8%以上。
在下步工作中,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将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是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大姚县农业农村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履行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职责。二是全面学习宣传好《条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在全局掀起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三是通过QQ工作群、微信群、“三农通”等平台载体,加大《条例》的宣传,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下乡开展农技推广时,宣传贯彻好《条例》,不断扩大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四是压实股室站所责任,将《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纳入全局创建平安单位、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条例》在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