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
| 发表时间:2019-09-15 阅读次数:457 | |
|
以地方立法推动落实“三个定位”,云南迈出新步伐。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就《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拟于2019年9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进入立法程序是今年云南省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头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云南省紧扣“三个定位”加强立法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有力发挥了地方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作用。今年初召开的省人代会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公告,反馈该《条例(草案)》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信函(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66号,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规处,邮政编码650228)、传真(0871-64140772)、电子邮箱(ynrdhzw@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