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9日,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旁听庭审制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到楚雄市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州民族宗教委深刻认识到庭审现场的重要教育意义,将其视为“警示课堂”,把案件庭审当作有效的“普法课程”。干部职工们“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以案明纪,全程近距离了解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审判等庭审流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接受了一场最为直观且震撼的警示教育。此次活动在参与旁听的人员中引发了热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干部职工们纷纷发表感慨。他们一致认为,庭审旁听是极为出色的普法教育方式和警示教育形式。这种方式直击人心,让人感同身受且深受震撼。从案件审判过程中,大家深刻体会到,只有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在工作中做到运用法律法规“准”,行政执法程序“严”,行政执法手续“全”,才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提。
为了全面加强民族宗教干部学法用法教育,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以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在未来的工作中,他们将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手续,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贡献力量。
(民族时报楚雄州新闻中心 陈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