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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官商勾结,多处非法建筑背后的“保护伞”究竟是谁?
发表时间:2024-06-30     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原村书记陈志民官商勾结占地建设多处房地产进行销售的情况

本报讯 近日,有读者爆料,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原村书记陈志民官商勾结占地建设多处房地产进行销售的情况。陈志民在位于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霞郊星城广场旁占地建设2大栋(11层楼、22层楼)公寓楼及霞美村“华强小区”等房地产进行销售(附有图片为证),11层楼建筑(位于“梦嘉综合楼”右侧)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建设和实际用途为公寓。22层楼建筑(即“梦嘉综合楼”)其中有4个楼层为陈志民无偿赠予霞美镇人民政府(当地群众称为:官腐楼),此行为构成官商勾结。

据悉,因近段时间福建泉州地区地震频发,导致该22层楼建筑出现地基下陷、楼房整体倾斜、房屋墙体开裂等现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被公寓楼住户及周边群众反映,后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才发现该22层楼建筑实际批准建设层数为3层。知情人透露,当时该建筑打的地基承受楼层为11层,而现在却盖到22层高,该建筑实际批建筑占地面积为834.04平方米,却非法扩建至占地面积974.9㎡。该建筑涉嫌存在未批先占及超用地审批的占地建设行为并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

据读者爆料,经南安市城市管理局核查,陈志民在位于霞美镇霞美村杨头山柳南中学对面共建五栋建筑为霞美村“华强小区”,该小区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分别于2001年建设A幢(5层)及B幢(5层),2002年建设D幢(9层),2003年建设C幢(11层),2004年建设E幢(11层),2006年建设F幢(15层),总共建设6幢,总建设面积约34846平方米。该华强小区(即“6幢房地产”)存在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

▲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华强小区”6幢房地产。

通过2024年5月14日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函答告知,华强小区不属于陈志民个人建设行为,属于当时泉州市南洲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和当地村民共同筹资翻建,该小区存在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中,该非法占用土地394平方米(合0.59亩)的行为处以符合规划建设用地394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叁万玖仟肆佰元整(¥39400元),陈志民于2024年5月13日缴清罚款。

记者表示疑惑,为何该小区(华强小区)不属于陈志民个人建设行为,缴纳罚款却是以个人进行缴纳呢?该小区自2001年建设至今,长达24年的时间为什么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未能发现其行为,该小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那么多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占用建设用地每平方米1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然而面对24年的长期非法占用建设用地的行为,也紧紧只是处以符合规划建设用地394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

按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每一户的宅基地标准占地面积为80至120平方米,建房的面积不可以超过宅基地面积。建房不可以超过三层,总建设面积不能超过360平方米。

据了解,这几处房地产建筑的主人陈志民曾是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党支部书记,因在2008年严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并涉嫌职务,存在严重违纪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处分,而如今他也只是一个当地普普通通的村民。陈志民何许人,竟能超越国家法律规定,拥有如此多的个人“宅基地”?其用地和建房手续究竟是如何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引发了记者的好奇。

记者接获的材料显示,南安市自然资源局、霞美镇人民政府至今都未能认定该几处房地产为非法建筑。期间,当地群众曾多次到霞美镇人民政府及南安市相关部门对陈志民的行为进行实名也未能得到处理。

▲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星城广场旁11层1幢及22层梦嘉综合楼1幢。

根据2014年,泉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占地、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明确提出,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其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拆除的。对2014年1月29日以来新增的“两违”,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

2021年1月,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 “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的通知。通知要求,“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对“两违”系统里已调查摸底尚未处置到位的“两违”积案进行“清零”销号。

蹊跷的是,陈志民个人非法建盖的几处房产居然还能继续对外进行销售。他究竟用了什么手段,使得这几处非法建筑能够多次躲过泉州市和南安市的“两违”排查?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有关法律人士,该人士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建筑的查处力度,并且保持对新建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的高压态势,像文中所提的村民个人建盖公寓楼进行销售实属罕见,福建省人民政府还曾发布文件称:“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严守耕地红线。对农村新增占用耕地建房“零容忍”,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建房,不准巧立名目占用耕地建房,不准“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这个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志民究竟是何方神圣,竟如此胆大,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然和抗拒执行国家“三令五声”对“两违”零容忍政令和地方行政机关已强令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而我们的法律和地方政府为什么在其历时24年占地、建筑中又处处失控、步步失防,该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至今无法落实到位,毫无权威可言,背后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此,记者将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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