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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武定丨发窝乡:以纪律维护民族团结
发表时间:2024-05-28     阅读次数:     字体:【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必须压实责任转作风、强化保障抓落实。发窝乡坚持“三个从严”明责压责、考核考评、问责追责,推动各村委会、各中心(站、所)齐抓共管打好创建工作攻坚战。

从严明责压责。采取“清单式+项目化”方式,逐项梳理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目标、任务、标准和政策,量化到村、细化到人、实化到点,推动党组织领导创建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从严考核考评。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内容,作为干部选任考察和民主测评指标,在干部动议、提名、考察和年度大比拼考核中,对民族团结进步领域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全程放下;作为评先推优重要参考依据,对示范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年度考核上优先加分、向省州县优先推荐表彰。

从严问责追责。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自治条例》,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存在“两面人”“骑墙派”情况的纳入问责范畴,严肃追责问责。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和个人,强化组织保障,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责任基础。如今发窝的民族团结,在坚强的纪律保障之下,汇聚了最强大的工作力量和关心支持,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产业发展、党的建设等全面发展,村容村貌和群众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武定县发窝乡党委 沙成金、普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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