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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禄丰丨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大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会议
发表时间:2024-01-10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黄瑞 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2024年1月5日,禄丰市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大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禄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我国宗教中国化禄丰实践进一步走深走实。市委书记赖有常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清形势,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近年来,禄丰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民族地区发展势头明显加快,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巨大成就。2023年成功创建全省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新的评测指标体系对创建工作的内涵、形式、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力争实现创建目标。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要时刻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

市委副书记、市长窦小军同志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周德华同志宣读《中共禄丰市委 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禄丰市民族团结进步暨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会议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授牌和颁证。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分管联系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级部门和14个乡镇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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