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建设作为民族团结创建的重要保障,依托“八五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万名干警进万村”活动,扎实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涉民族领域的执法监督,用三个效果相统一的理念指引司法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用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
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联合各普法成员单位在大力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推广运用“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五用工作法”,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全州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肩负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任,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根据各地方特色,打造“咪依噜”“蘑小菇”“阿渡”等未检专业团队,把对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延伸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让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
全州两级法院聚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深化诉源治理,把各族群众的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解在基层,“一院一品牌”“一院一模式”“一庭一特色”的楚雄法院解纷模式成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创新力量。彝绣非遗司法保护、姚安法院的“民歌法庭梅葛调解”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报道,“背着国徽进彝寨”“金锁银锁”等专题片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和表扬。在双柏成立云南省首个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成为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优秀典范。(楚雄州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