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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南华丨“四强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发表时间:2023-11-01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周嵘 鲁建兰 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近年来,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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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常委会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好每周学习例会、党支部活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做好民族工作知识理论的学习。通过人大代表专题培训、人大代表活动等,在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提高代表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引导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促进全县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目前,机关共组织党组专题学习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12次,主题党日学习3次,周一学习例会学习5次,微党课学习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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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大监督实效,推动各族群众全面发展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纳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找准人大履职行权与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切入点,以人大监督的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任务落地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决策部署,瞄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制定监督工作重点,明确监督方向,细化目标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增强意见建议办理实效,切实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服务工作,保障各族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目前,共听取和审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2次,专题调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5次,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1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落实《南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情况1次,作出审议意见3项。通过人大监督,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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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代表工作,确保各民族当家作主

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科学统筹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严格把控代表中的民族比例,确保全县各民族都有代表,在人大、政府、监察委班子里也相应体现少数民族干部进班子的要求。在194名十八届县人民代表中少数民族110名,占56.70%,白族、回族等及少数民族也分别选出了5名以上的人员进入县人大代表中,在611名乡镇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345名、占56.46%;在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班子、县人民政府班子、县监察委员会班子中,有彝族、回族、白族、汉族等分别进入了班子,有效确保了少数民族参政议政权利。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与少数民族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鼓励代表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通过办理议案和督办建议,着力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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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依法履职,发挥人大代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桥梁纽带

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与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工作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作用。依托全县10乡(镇)代表工作站、132个村(社区)代表联络室、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活动的开展,加强代表对法律知识、民族政策的培训和教育,增强代表遵纪守法、履行好法律宣传员职责,保障各族人大代表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依托代表联系选民契机,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知识理论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宣传普及活动;同时,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勇担使命,发挥少数民族代表熟悉当地情况,懂本地民族语言、体察本民族群众情感的优势,当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维护民族团结的纽带,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遍地开花。(南华县人大常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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