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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财政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发表时间:2023-04-12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 通讯员李俊 )近年来,武定县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非遗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搭建平台,采取多种保护方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以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非遗传承,将非遗保护传承与乡村文化振兴相结合,挖掘文化内涵。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全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3年,财政投入下达非遗代表性项目《彝族酒歌》项目保护资金10万元,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普玉珍(彝族服饰)、余学光(彝族酒歌)2人,每人每年补助20000元,计4万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秀芳(刺绣)、张学芬(彝族服饰)等5人,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计4万元;州级代表性传承人麦从贵(民间音乐)、唐春祥(彝族酒歌)等23人,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计11.5万元。在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又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余知今(毕摩祭祀)等29人,每人每年补助2400元,计6.96万元纳入县级预算,保护内容涉及音乐、舞蹈、民俗、民间传统技艺五个方面。

通过各级各类财政补助投入与支持,我县“非遗”资源储备更加丰富,使得具有民族、特色和专长的余学光、普玉珍、李秀芳、麦从贵等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手艺得以继承并发扬光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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