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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表时间:2023-01-31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云南经济日报记者 杨德祥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李 贵)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大姚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股室、单位和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

聚焦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排查整治禁限用农兽药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风险隐患;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全县共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318家,发现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3家,整改消除隐患3家。

春节前夕,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云南福之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工作

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对豇豆、鸡蛋等品种常规农药速测和定量检测力度,严格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严防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检查组工作人员对农资市场开展监督检查

组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深村组农户,把禁限用农药名录、禁限用兽药名录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宣传挂图及时发放粘贴到各村委会(社区)、各规模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兽)药个体经营户,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防止种植业、养殖业户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情况发生。全县发放粘贴“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宣传挂图45张,禁限用农兽药名录117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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