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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花 齐 放 【下册】大姚县:作出示范夯实基础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表时间:2023-01-29     阅读次数:     字体:【

作出示范夯实基础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大姚县

基本情况

多年来,大姚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创新“作出五大示范、夯实五大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创建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大姚县获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2 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2 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小镇 1 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4 个、省级示范村 22 个、省级示范学校 9 所,省州示范宗教活动场所 10 个,州级示范单位 130 个、示范家庭 2708 户,各级示范岗 5681 个。2021 年成功创建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主要做法

共塑政治信念,在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一是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保障。把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民族工作、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和“县、乡(镇)、村(社区)、组、户”五级联动的示范区建设格局。二是始终把高位推动齐抓共管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坚持把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列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审议、调研和视察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助推工作落实。

共筑文化认同,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是强化中华文化认同宣传教育。相继建成赵祚传烈士故居和陵园、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园、大姚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展室等一批党史党性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采取家庭教育、课堂讲授、社会实践等方式,不断强化“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的意识,做到既能根深干壮又能枝繁叶茂。筑牢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共创美好生活,在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十三五”以来,全县经济总量持续较快增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大关,从 57.6 亿元增加到 109.5 亿元,年均增长 10.4%,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6813 元和 7960 元增加到 38500 元和 12484 元,年均分别增长 8.1% 和 10%。二是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2018 年实现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从 2013 年的18.03% 降至零,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消除。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县 12 个乡镇全部通油路,129 个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1522 个自然村通公路,硬化农村公路 3863.7 公里。2020 年楚姚高速建成通车,告别无高速公路历史。建成 4 件骨干性水源工程,实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7 座,建成水窖 1.2 万口。全县 129 个行政村 1545 个自然村全部通 10 千伏动力电,各族群众均享受用电同价实惠。四是创建成果各民族共享。成功创建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不断提高。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县、省级先进平安县、云南省美丽县城等多项殊荣,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全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县、云南省县域跨越发展先进县、全省扶贫先进集体。全县各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族群众正在迈向更加美好的生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不断铸牢。

共守民族团结,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基础。一是创新方法载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全面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个一”工程、“十进”活动、“十个一”主题宣传。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大力实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工程,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构筑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二是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前班开设双语言教学,帮助幼儿园和一年级学生快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积极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规范化创建工作,创建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学校 4 所、文字语言规范化达标学校 37 所。着力抓好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 4 大领域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辐射带动民族地区普通话推广普及。三是牢记嘱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助力守边固防。先后共派出医务人员 4 批 50 人,支援沧源、瑞丽疫情防控工作 ;先后集结 600 多名基干民兵到临沧市沧源县帮助镇守边关,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

共护大姚安宁,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一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认真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积极妥善处理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地区的各种矛盾纠纷。二是依法妥善处理民族矛盾。坚持“主动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有关信息,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保证各族群众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面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七五”“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等工作,多年来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纠纷,连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 97%,连续多年保持在全省优秀行列。

经验启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深邃的政治远见、卓越的政治智慧、巨大的政治勇气、非凡的政治担当,创造性提出了新时代民族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内容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实践证明,只有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作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才能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政治保障。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各民族才能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政治方向 ;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才有凝聚力、号召力,才能实现全面统筹、全面创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社会基础。文化认同是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内核,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也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各民族文化理想与精神高度的统一。实践证明,只有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及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民族文化发展观,才能推动形成各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只有持续加大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才能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物质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始终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总钥匙,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各族群众基本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各民族团结进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不断铸牢。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法治基础。实践证明,始终把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作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排查化解影响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定工作的重点,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医、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帮助各族群众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运用讲道理、讲法律等形式,主动预防、依法处置,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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