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云南经济日报记者杨德祥 杨 臻)11月23日,楚雄市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讨论。根据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拟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1元。
据了解,楚雄市现行供排水价格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方案中的城市供水价格分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从每立方米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1元,非居民用水终端价格从每立方米4.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5.9元,特种用水终端价格从每立方米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2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从每立方米0.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元,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从每立方米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4元。调整的城市供水到户终端价格均包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将现行的两个价格阶梯调整为三个,计量方式由现行每户按月计量调整为每户按年度计量,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照三级阶梯、价差1∶1.5∶3的比例进行调整。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240立方米(含)以下的部分,终端水价为每立方米4.1元;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240立方米以上、36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终端水价为每立方米5.53元;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 360立方米以上部分,终端水价为每立方米9.8元。
听证会上,来自市民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政府和社会团体的代表畅所欲言,纷纷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将认真汇总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听证报告,提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调整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