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云南经济日报记者杨德祥 楚雄市水务局母有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楚雄市积极响应号召,深入开展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学校、居民小区等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并于2021年7月15日通过了水利部复核验收,全面提升了全社会节水意识,优化了各单位行业用水方式、用水结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楚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与河湖长工作有力结合,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来抓,将节水、监管、保护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积极宣传,加强水资源保护,构建了上下游共治、岸上岸下同治、部门协调联治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长清河”行动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赞誉,引领带动企业设置“企业河长”,形成了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新格局。企业在进行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将“节约优先、一水多用”作为生产方式转变的重要原则,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履行河湖库渠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水治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供用水管理办法,经过技术创新,强化了水循环、水处理设备管理,大大提高水重复利用率,有效降低了企业生产用水成本,减少了水资源浪费,严格落实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新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走出了一条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对第一类、第二类重点排污口设置了一级“企业河长”,由企业党政一把手担任,对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排污口按照属地管理和污染追溯原则设置了二级“企业河长”11名,由分管安全环保的企业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了“企业河长”是相应水处理站排污口、污染处理设施、重点关键污染源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细化了工作职责,一是保障落实水处理站排污口达标排放;二是协调解决水处理站排污口、污染处理设施、重点关键污染源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将相应的污染控制指标纳入企业调度系统进行日常监控;四是每月组织一次专项环保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账;五是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云南天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了6名“企业河长”,安装了河长公示牌,明确了责任区域、管理目标及考核责任。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水资源保护,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勇于担当,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鼎力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河湖长制工作密不可分,以上两家企业在节水载体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又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其中管理,使企业能更好的创新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河湖长制的推行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保护好河湖库渠,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是国家意志、人民祈愿,事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事关经济社会健康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民生福祉改善,人人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