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进一步探索”理念,充分发挥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优势,立足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派驻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连续4年获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
把准政治监督方向和任务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政治监督。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坚持落实每周集中学习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把握政治监督的丰富内涵及要求,把准政治监督方向,明晰思路,突出重点,强化实效。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目标导向,以督促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为依据和标尺,重点督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到位。
“四个聚焦”增强政治监督实效
政治监督是具体的、实践的。驻省人大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全面掌握机关各委员会和办公厅职能职责、权力运行、人员特点、廉政风险等情况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关键点,突出“四个聚焦”,增强政治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聚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坚持和巩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作为政治监督内容,重点监督省人大机关在落实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任务中,是否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否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否体现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从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态度上查找政治偏差,善于从一般事务中发现政治问题,防范政治风险。
聚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工作要求确定监督方向和重点,紧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情况,强化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围绕“三个定位”开展立法工作和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的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比如,今年,纪检监察组“嵌入”全省粮食安全专题调研工作,实现监督的再监督;将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的22条目标任务作为监督重点,建立清单,定期监督检查,推动涉及事项落实;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有关问题整改的监督,将滇池等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修改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分别向省人大民族委、法制委(法工委)、环资委等3个委员会发出工作提醒函,每个季度定期收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条例修改工作有序推进。
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职责定位,抓牢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督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各委员会分党组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深落细落实。盯紧“关键少数”,督促各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以身作则,发挥示范作用。如,今年,推动机关党组成员每个季度在党组会上报告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形成制度和常态;实现对机关13个正厅级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蹲点式”调研监督全覆盖,采取一对一、面对面、近距离方式共与250余名党员干部深入谈心谈话,对班子“一把手”及其他成员精准“政治画像”,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聚焦保证权力正确运行。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巩固“不想腐”的自觉,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督促公职人员严格依法用权、为民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紧盯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各项权力运行情况,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权力运行。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确保公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助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或修订完善近80项工作制度与工作规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促进权力公开运行,接受监督,最大限度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
不断提高政治监督能力和水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透过现象看本质,确保政治监督标尺把得准、握得正。
强化政治把握能力。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既严把政治关,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彰显政治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纪律,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准政治监督着力点。
不断丰富监督手段。坚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相结合,分类指导,讲究方法。坚持抓具体人和事,把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贯通衔接,通过参加党组会、督导分党组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沟通情况、分析研判、“政治画像”、“蹲点”调研、“体验”“嵌入”监督等方式,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做得怎样,确保政治监督精准、有效。坚持严的主基调,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得罪人,防止避人避事、避重就轻,防止监督中的隔靴搔痒、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政治监督有力有效。
创新思路办法。自觉把派驻监督置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大局来谋划、推进,加强向派出机关请示汇报,加强与驻在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探索加强政治监督的路径方法。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率先出台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实施意见,纪检监察组创新思路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机制,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路径方法,充分体现特色和亮点,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辨识度”和“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