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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澄清是担当” 镇沅县强化澄清正名工作
发表时间:2022-10-25     阅读次数:     字体:【

“我委收到反映村干部刀某某侵占村民小组集体财产的有关问题线索,经调查组核查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近日,普洱市镇沅县纪委监委为村干部刀某某受到不实举报召开澄清反馈会,镇村两级干部及党员群众代表共50余人参加。

“当时真的非常委屈,我一心为村组谋发展,为群众办事,换来的却是恶意的举报。现在组织帮我消除大家对我的误解,心里踏实多了,我会继续带领群众搞好家乡建设,踏实为大家服务。”刀某某在澄清会议上说道。

这是镇沅县纪委监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实干者撑腰鼓劲的一个实例。

镇沅县纪委监委结合“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制定下发《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全县的失实检举举报件,承办部门逐件分析研判,把人和事结合分析,看失实检举举报对被举报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对查无实据但不能轻易排除的不作澄清,对虽经谈话函询,但所反映问题未能认定而作采信了结的,不列入澄清正名范围,有甄别地选择应澄清的对象,按照“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由承办部门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信访举报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平台、到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的事项等,从源头上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举报权利,提高群众依法信访的主动性。

针对不实举报,镇沅县纪委监委既做好澄清正名,关心关爱被举报干部同时坚决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制订《镇沅县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和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实施方案》,从严从实从快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统一。

“严惩腐败是责任,主动澄清是担当。给干事者加油,为清廉者撑腰,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普洱市纪委监委

作者 / 杨珺杰 普红宁

编辑 / 李雨施 段梦龄

审核 / 云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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