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云南经济日报记者杨德祥)记者从5月26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的“检教共建 法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案件时有发生,原因之一就是一些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一方面表现为缺乏对法治应有的敬畏和遵守,另一方面表现在不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云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联合云南省教育部门积极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件研发、讲师培训、法治副校长工作等方面深度合作,取得了成效。并积极推进“两法”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云南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开展“检教共建 法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的是提升孩子们的法治意识、自护能力,让更多的家长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要求和方法。
发布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戴富才
发布人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张春骅
发布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娅嬛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新闻发言人冯琳主持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为做好这次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云南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密切沟通协作、提前部署,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涵盖不同年龄段孩子身心特点、法治教育重点、家庭教育等不同主题的法治课程,由教育厅组织在云南省教育专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发布,希望能够惠及更多的孩子和家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可以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以检察开放日、读书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更有特色、更具针对性的主题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本次系列活动从今天启动到6月15日,集中二十天时间,力求尽可能多覆盖全省各州、市小学及初中学生。
参加发布会的新闻媒体记者
活动分为启动仪式和各地有计划地开展两个环节,活动主体为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各州(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及教育体育部门。在活动期间,各地检察机关及教育部门将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需求及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际,灵活制定活动方案,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开展“线上”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未成年人法治直播课、网络法治课程、法治动漫、法治教育微电影展播等系列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可以通过家长群或其他平台传送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观看学习,扩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覆盖面。
开展“线下”法治宣讲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网络犯罪预防、提升家庭教育及监护水平等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等法治宣讲活动。
参加发布会的少先队员
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地方实际,深入边远、民族、农村等中小学,开展法治课堂、主题班会、模拟法庭、主题演讲等多种方式的系列主题活动,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犯罪预防及综合保护。
活动期间,检察机关将与教育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整合法治教育资源统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未检团队、法治副校长、优秀法治教育讲师及业务骨干等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依托基层组织、儿童主任、司法社工、志愿者等资源力量,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同步宣传推广活动情况,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注重总结提炼活动成效,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为继续开展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经验积累。
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娅嬛
下一步,云南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两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履行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更加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