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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大姚丨作出五大示范 夯实五大基础 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表时间:2022-03-03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多年来,大姚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定位,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扎实推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州“一极两区”建设,创新“作出五大示范、夯实五大基础,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创建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铸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逐步形成,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更加牢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

2021年大姚县获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截止目前,全县获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小镇1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省级示范村22个、省级示范学校9所,省州“和谐寺观教堂”10个,州级示范单位115个,示范家庭2708户,各级示范岗5681个。

一、共塑政治信念,在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的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一是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保障。把民族工作、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四班子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民族工作、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和“县、乡(镇)、村(社区)、组、户”五级共同联动的示范区建设格局。二是始终把牢牢掌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内容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保障。通过抓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教育,组织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认真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的基础上,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组织理论工作者结合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牢牢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源头活水和智力支撑。三是始终把高位推动齐抓共管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坚持把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列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调研和视察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助推工作落实。四是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的重要指示,坚持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同时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2018年以来,全县招录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干部占49.5%。目前,全县在职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干部占38.5%;科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40.5%。五是始终把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重要推手。把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纳入全县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规范、综合运用调研、暗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准确把握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强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测评验收办法。把工作整体成效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年度考核重点,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的绩效进行考核,有力推动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二、共筑文化认同,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的重要论述。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把尊重保护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使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作为重大系统工程来抓,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得到增强,中华文化自信得到彰显,构筑起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是强化中华文化认同宣传教育。相继建成赵祚传烈士故居陵园、白塔山红色文化广场、石羊红色纪念馆、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园、大姚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展室等一批党史党性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采取家庭教育、课堂讲授、社会实践等方式,不断强化大姚民族文化、儒家文化、红色文化、盐文化、核桃文化都是各民族共创共享共传的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的意识,让各族群众赓续中华文化基因,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厚植中华文化自信,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广泛开展“四个共同”宣传教育。通过在全县上下广泛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时刻牢记我们的辽阔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的科学论断在大姚扎根,全县各族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中华民族大家庭发自内心地感恩、拥护和热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共创美好生活,在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脱贫、全面小康、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少”的重要论述,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差距,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更大进展,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十三五”以来,全县经济总量持续较快增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大关,年均增长10.4%,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1%和10%。二是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2018年实现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的18.03%降至零,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消除。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多年努力,全县12个乡镇全部通油路,129个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1522个自然村通公路,硬化农村公路3863.7公里。2020年楚姚高速建成通车,告别无高速公路历史。建成大坡、红豆树等4件骨干性水源工程,实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座,建成水窖1.2万口,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8%。全县129个行政村1545个自然村全部通10千伏动力电,各族群众均享受用电同价实惠。四是民生福祉大幅改善。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获评省级“教育工作先进县”;全县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城乡4G信号、宽带网络、广播电视信号、城区重点区域5G信号全覆盖。五是创建成果各民族共享。成功创建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不断提高。先后获评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县、省级先进平安县、云南省美丽县城等多项殊荣,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全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县、云南省县域跨越发展先进县、全省扶贫先进集体。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全县各族人民,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族人民正在迈向更加美好的生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不断铸牢。

四、共守民族团结,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基础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把握好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一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一是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大力实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工程,把生存条件较差、生存环境恶劣的民族地区群众搬迁到统一规划新建的县城、乡镇搬迁安置点,唱响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的主旋律,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进一体,构筑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族群众在社区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二是创新方式载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一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实施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工程,全面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个一”工程,“十进”活动,“十个一”主题宣传,找准创建工作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通过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各族干部群众之间的交流,加深彼此之间的感情,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构筑共居结构、推动互助共学、鼓励团结共事、倡导共生共乐、加强人口管理等扎实举措,从日常小事入手,引导各民族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让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三是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积极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规范化创建工作,着力抓好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4大领域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辐射带动民族地区普通话推广普及。通过开展普通话普及示范村创建、劳动力就业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写讲、“小手牵大手,推普一起走”活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

五、共护大姚安宁,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上作出示范,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指示,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各族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认真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健全完善涉及民族问题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四级党组织书记”抓宗教工作、“四查四看两报告”和领导干部联系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制度,积极妥善处理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地区的各种矛盾纠纷。加强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力促民族宗教关系和谐,成功创建和谐宗教场所9个。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医、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二是依法妥善处理民族矛盾。坚持“主动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在教育疏导、重在平时做好工作、重在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重在”为抓手,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有关信息,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保证各族群众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面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五”普法规划、“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等工作,多年来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纠纷,连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市”称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三年保持在全省优秀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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