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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表时间:2022-02-18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2月18日,楚雄州召开2022年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总结示范区建设成绩,安排下一步工作。

州委书记刘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张文旺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兴国、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潘红伟,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蔺志永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研究审定《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第八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命名楚雄州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责任制》、《楚雄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方案》。会议听取了近年来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刘勇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党中央关于对民族宗教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楚雄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刘勇强调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要坚持把发展作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钥匙,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楚雄的区位优势、绿色优势、特色文化优势,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走出一条具有楚雄特点的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之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明确方位、找准定位,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决扛起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要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上作出示范,增强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共有性和一体性,把思想引领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石。要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正确处理各民族、各地区差异性和共同性,大力宣讲,强力宣传,不断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楚雄故事。要在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上作出示范,强化依法治理,切实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楚雄新的更大贡献。

刘勇要求要切实抓好示范州重新申报工作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测评指标,全力做好查缺补漏各项工作,确保示范州重新申报顺利通过,不断开创全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局面,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楚雄贡献”,提供“楚雄经验”。

张文旺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措施,进一步擦亮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金字招牌。要提高认识再出发,聚焦认同和差异、过去和现在、“不进就是退”的问题,清醒认识到过去有成绩但现在更要下硬功夫、真功夫,切实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迈开步子加速冲。要强化措施再发力,聚焦主线,加快发展,加大抓典型示范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创建工作工程化、项目化,扎实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要压实各级责任,强化资金保障、统筹联动、督查问效,自觉站位全局,力避形式主义,切实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

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在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楚雄州已有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8个、省级示范县市示范单位268个、州级示范县市示范单位1269个,先后有3个集体和4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有6个集体和13名个人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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