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大姚县农业农村局王华芝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杨德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确保北京冬奥会、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近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4家部门联合对大姚县开展开展食品、药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大姚县县级相关部门对楚雄州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的专项行动给予积极配合。当天上午,州检查组一行首先对大姚县永盛综合农贸市场的猪肉销售区开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上市的猪肉是否盖有检疫章、食品安全合格章,是否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通过对多个猪肉摊点的检查,州联合检查组表示对大姚县的猪肉产品市场表示满意。下午,州县检查组主要对大姚县最大的蔬菜生产商云南福之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检查组首先对该公司整个生产销售情况作了详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了该公司的蔬菜生产基地、农资仓库、农业包装废弃物收集室、冷库等,同时查阅蔬菜生产记录档案,询问了蔬菜农残检测情况等。通过一系列检查及了解,检查组表示该公司蔬菜生产记录档案齐全,农资仓库中无蔬菜生产禁用农药,农业包装废弃物处置得当。然而该公司的蔬菜生产规模达3000多亩,面积较大,且大部份蔬菜销往港珠澳大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最大的风险点。目前该公司无相应农残检测室及检测人员,未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自检工作,不能及时了解蔬菜农药残留情况。检查组提出该公司必须限期建立农残检测室,配齐检测人员,迅速开展农残检测工作,把好蔬菜质量安全关。最后,检查组一行对大姚县的农资店进行抽查,总体比较满意。
通过州检查组对大姚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县形成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及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