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是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具体形式,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近日,鹿城镇纪委在信访件调查回复中发现,部分信访问题是由于村干部工作不细致,村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群众对村级财务、政务、各项村组事务具体情况知晓率低造成的。
2021年11月,经省级督查反馈,鹿城镇某小组存在“村务公开不规范、不细致”等问题要求镇政府整改,镇纪委及时介入参与工作。经查,该小组没有设立专门的村务公开栏,公开事项经常是张贴在小组活动室门口墙上,公开内容粗略,大部分公开内容为民生资金方面的内容,公开也不细致,导致群众不明白,引起上访。为抓好此次整改,鹿城镇纪委对全镇辖区内的村(居)民小组进行了逐一排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及一些小组没有规范的公开公示栏,部分公开内容贴在会议室门口墙上或黑板上,公开内容也不细致。对此,鹿城镇纪委发出村(居)民小组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设置专项督查通报,把规范村务公开作为化解群众信访的重要渠道,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方案后在全镇进行规范整改:规范公开栏设置,统一名称,每个村(社区)、小组必须设立一块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公开公示栏上必须有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一名委员的电话;公示栏要尽量设置在人员密集、过往较多的地方,方便群众观看,不允许设置在室内。规范公开内容及时限,由镇代管中心强化管理,规范、细化公开内容,涉及有名册的内容尽量公开到户,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通过公开内容的规范固定,让各村对党建、扶贫、低保、财务、项目建设等情况按期公开公示,从而消除隔阂,消除群众疑虑。
目前,鹿城镇镇已规范设置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290余块,既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也是对村组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有利于化解干群矛盾,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鹿城镇纪委 )
供稿:楚雄市鹿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