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何永琼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杨德祥)今年6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2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生猪屠宰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生猪屠宰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开展新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县城所有生猪产品经营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相关人员等参加培训。
会上,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李永龙就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要履行责任,推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信用档案;要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要全面引导,推进全产业链转型升级。
大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从七个方面详细解读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晰措施,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责任;强化管理手段,完善生猪屠宰环节监管措施;加大处罚力度,落实处罚到人;找准切口,引领产业链升级发展;依法保障肉食品安全;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治理,改善营商环境。
宣传培训会组织发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告知书》《非洲猪瘟环境样检测告知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告知书》80余份。通过培训,进一步压实了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了生猪产品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为确保大姚县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