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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丨创新引进第三方评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发表时间:2021-09-17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张磊 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大理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扛起示范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建立系列以奖代补等正向激励机制,探索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并认真开展第三方评估,注重结果应用转化,全力推进科学创建、精准创建、规范创建,推动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提质增效。

(一)优化制度设计,激发基层创建工作热情。当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扎实有效地开展,形成了争相创建、百花齐放的工作局面,但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惯性思维。一是以往创建工作多为分配指标、定向推荐申报,创建申报县市、单位一定程度存在“等靠要”等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思想。二是如何公开公平公正检验创建成效,真正把创建质量高、效果好、示范强的县市、单位选出来,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和省审核命名是创建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大理州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主题主线,坚持守正创新,系统谋划推进,制定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创建工作更加精准、系统全面。一是出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干与不干不一样,效果好坏不一样”的原则,优化激励奖惩机制,对获国家命名的县市给予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全面调动和激发了各县市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了由过去的“要我创建”向现在的“我要创建”转变。二是建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责任制。率先建立探索,以“领导责任制、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制、督查巡查制、通报制和报告制、考核激励制、追责问责制”等为核心的系列示范区建设责任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示范区建设的“纲”,及时把工作重心向主线优化、工作举措向主线发力、工作力量向主线聚集,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有效激活了各级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推动形成示范区建设“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三是研究制定了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确保大理州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三年行动计划有力有序、精准规范推进。大理州与大理大学进行校地合作,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研究制定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将创建工作考核评价由测评指标上升为立体可评价的评估指标体系,列出成效清单、问题清单,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佳程序合理推动精准提升、精准整改,精准改进创建工作,达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示范典型竞相争艳的良好效果,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从今年大理州申报全国、全省示范县市成效看,创建申报全国示范县有4个、全省示范县市有6个,通过聘请第三方开展两轮预评估和正式评估,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将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3个县作为推荐对象,经省州初验通过后,上报国家审核验收。将排名靠前的4个县作为推荐对象上报省级验收,目前已顺利通过待省考核命名。第三方评估的引入有效解决了人为因素干扰和评价不精准、不公开透明等问题,得到了各县市、各单位高度认可,无可争议,排名靠前的县质量有保证,排名靠后的县心服口服,树立了质量第一的鲜明导向,构建了积极健康的创建环境。


(二)坚持守正创新,精准构建考核评估体系。目前,大理州将创建工作全面从“在民族团结进步上作出示范”到“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出示范”升华,争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科学、严谨、规范开展第三方评估,是精准检验是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的重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对将所有工作都向此聚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现实意义。一是精准构建评估体系基本框架。研究制定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三类”、“四层”。“三类”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创建工作“七进”七套评估指标;“四层”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和评估打分细则。同时,针对不同群体、年龄阶段、职业、政治面貌,配套制定了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考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的七类网络问卷。二是通过实践不断健全完善评估指标。具体评估过程中,坚持贯彻政策要求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的方式,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数据分析、实地观察等,客观研判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已在州内南涧、漾濞、云龙、永平等10县市开展了“第三方”预评估与正式评估,共完成20万字的评估报告和近20万份调查问卷,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征求被评估县市、单位的意见建议,跟踪访问对评估结果的反映、反响,邀请相关专家集体讨论,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经过数十次的实际检验、修改完善和验证,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评估指标体系。三是推动国家标准认定。2021年8月,该指标体系获批2021年云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系全省38个立项项目中唯一的人文社科类项目,并经云南省版权局审核通过著作权登记,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版权局著作权。


(三)注重结果运用,推动创建工作提档升级。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总结特色亮点,排查短板弱项问题,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极大助力大理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成为精准创建的助推器。一是强化了质量取胜的鲜明导向。坚持“第三方”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坚定全过程全方位改进提高创建质量,坚持将高质量体现到创建工作全过程,做细做实做到位,使第三方评估成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的“高考”之路,使争创一流成为创建工作的鲜明导向。二是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作为一种必要、有效的内外部促进机制,第三方评估弥补了自我评价较为狭隘和被动创建的不足,紧扣“第三方”的公正性和精准性,通过开展规范动态评估,从考核层面倒逼创建主体主动抛弃“突击式创建”、靠协调汇报争取照顾等错误做法,从科学规范与实践评价结合的角度促进“精准创建”,激发创建单位营造了“以评促创”、“以质促创”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常态化开展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了全州各县精准创建工作,真正做到“重在平时”、“重在行动”、“重在示范”。三是对创建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为精准对接国家民委《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精神,突出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建立了第三方评估数据库,为示范县市单位5年届满重新申报和日常动态管理收集真实、完备的数据信息和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随着大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三年行动计划的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责任制的不断压实,第三方评估提供全过程客观、精准、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支撑,全州上下形成了争相创建、比学赶超、争当一流的创建工作局面,开启了大理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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