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大姚县人民法院 李雪娇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 杨德祥)“太高兴了,没想到还能把钱拿回来,非常感谢你们!”领到退赔款的受害人杨女士激动地说道。 8月17日下午,大姚法院召开了黑恶案件退赔违法所得案款发放大会,为23名受害人集中退赔案款190951.94元。大会由大姚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云主持,大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俊出席并讲话。
陈晓俊院长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转向常态化开展,大姚法院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将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持续精准打击,切实做到“打财断血”。
退赔款发放大会现场,执行干警一一核验受害人身份信息,为受害人办理领款手续。通过“一人一案一账号”的付款方式,干警耐心指导受害人签字,办理领款手续。
此次大会集中发放的款项为杨某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退赔款。杨某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全案中,共判处罚金共计33.3万元。同时对杨某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的16名被告人责令退赔违法所得279300元。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姚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5件,41人被认定为“恶势力”,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3人。现已执行到位罚金39.9万元,上缴财政26.8万元,退赔违法所得26.63万元。有力地摧毁了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彰显和维护了法律权威,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