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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异地就医子系统全省全面切换上线
发表时间:2021-07-29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云南发布 馥羽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 杨德祥)按照云南省“智慧医保”系统上线相关部署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网信办关于印发〈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21〕4号)要求,为确保云南省“智慧医保”异地就医子系统(以下称新系统)顺利部署上线运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通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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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系统切换上线时间

新系统切换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7月29日24时停机,2021年8月4日24时开机恢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停机时间6天。

二、新系统切换上线影响范围

新系统切换上线期间,全省范围内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通过国家医疗保障服务APP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省人民政府“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查询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相关业务的办理。

三、上线准备期间相关业务办理

为确保参保人医疗保障待遇不变、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停机上线准备期间相关业务如下办理:



(一)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在2021年7月29日24时停机前,在院的异地就医病人符合出院条件的,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不符合出院条件的,继续在院治疗,但是需要在原异地系统办理完结算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停机期间的医疗费用通过新系统补录上传结算。

(二)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保障将院内涉及的省内异地及跨省异地就医相关结算业务数据在停机前完整上传,确保7月29日24时原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正常停机。

(三)2021年7月29日24时至2021年8月4日24时,云南省参保人在省外异地就医购药的,请自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凭发票、出院证、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四)2021年7月29日24时至2021年8月4日24时,停机期间参保人需要在云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住院就医的可正常住院,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按自费办理,待新系统上线后办理入院手续,补录停机期间的医疗费用上传新系统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五)已办理门诊特慢病的异地参保人,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7月29日停机前开具足量特慢病药品。

如有疑问,参保人、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可电话咨询云南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

附件: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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