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5月17日晚,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跃翠同志亲自到大姚县人民医院开展《条例》宣讲。大姚县人民医院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临床科室医师、药剂、财务人员2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会由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洪云主持。
刘跃翠同志首先对《条例》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必须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要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随后对《条例》的基本内容、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理论结合实际,通过对典型案例及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清醒认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面临的形势和趋势;二是将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纳入医院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三是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自主管理。
培训结束后,王洪云同志对《条例》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要以《条列》宣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依法执业;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和严峻形势,要加强行业自律,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三是健全“三医”联动机制,各科室要通力协作,以开展合理住院、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为重点,对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实行全面监管,牢牢守住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各级医保部门监管和群众监督,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
通过宣讲,参会人员对《条例》的内涵有了更深刻理解和把握,医保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激发了全体医务人员维护基金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营造了医保基金安全使用监管的良好氛围。(大姚县人民医院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