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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丨永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09-30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李雪敏 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既是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统一战线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延续发展的必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永仁县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来抓,开阔选拔视野,拓宽安排渠道,健全管理机制,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一、永仁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多年来,县委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出台一系列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管理的政策、规划和实施意见,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工作落实。党外代表人士的数量逐步增多、范围不断扩大、作用日益明显。

(一)党外代表人士分布情况。(1)到2020年7月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干部3332人,其中实职股所级以上党外干部132人,占同级干部数的13.51﹪。具体结构为:股所级96人,占同级干部数的30.5﹪;副科级41人,占同级干部数的16.1﹪;正科级7人,占同级干部数的3.7﹪;担实职任副处级的党外领导干部3人。(2)全县有专业技术人员1623人,副高以上职称144人,其中党外61人。(3)全县以非公经济人士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中,县工商联有会员642个(个人会员444个,企业会员181个,团体会员17个)。全县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33人。

(二)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情况。在党外干部实职安排方面。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有1名党外副职;县政协领导班子有2名党外副职;县人大、县政协内设工(专)委有4名科级党外领导干部,其中正职3人;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各有1名党外副职,内设科室有8名科级领导干部;县工商联主席由1名县政协党外副主席兼任;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18个政府组成部门有12名科级党外干部,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10名,在2个群团组织中配备党外干部2名,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在7个乡镇政府班子中,有党外副乡镇长3名。

(三)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情况。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共有代表149名,其中党外代表45名,占代表总数的30.2﹪;常委会委员23名,其中党外委员3名,占委员总数的13.04﹪。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共有委员145名,其中党外委员89名,占委员总数的61.38﹪,常委会委员23名,其中党外委员15名,占常委总数的65.22﹪。

永仁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党外代表人士的数量逐步增多,年龄结构、整体素质结构明显改善。一是受高等教育的人员在增多,在列入调查对象的49人中,大学以上学历32人,占党外代表人士总数的65.31﹪。二是在各领域、各行业、各级组织中的领导成员,工作骨干,有一定影响的、有学术造诣,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党外代表人士在增多。三是结构不断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的领域更加广泛、规模在不断扩张,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文化、年龄、界别结构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均有明显改善。整个群体以中青年为主体,大部分成长于改革开放时期,年轻有朝气,充满活力,大部分是各行业的专家、单位的骨干和企业精英,工作能够兢兢业业,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党外代表人士具有积极的参政意识,发挥作用日益明显。大部分党外代表人士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具有较深造诣或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表现出较强的爱国、爱家乡热情和事业心、责任感。他们注重自身社会形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我县捐资助学、救灾济困、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等活动的重要参与力量。调研中党外人士普遍都反映,希望进一步提高党外人士的社会地位,落实有关政治待遇,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干,更广泛、更平等地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等管理。

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存在不足和差距

(一)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一方面,一些部门和领导认为“党内具备条件的人多的是,用不着党外找”,““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仅是政治需要,工作很难抓好”等。因此把这项工作看成是一项可有可无、可为可不为的工作,缺乏内在的动力缺乏多党合作意识和广纳群贤意识。另一方面,一些党外代表人士也认为只有入党才能真正体现自身价值,要向更高层次发展,只有入党才有机会,以致有的党外代表人士任职不久就入党,造成党外代表人士的流失。

(二)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长期以来,表面上党外人士的管理由统战部门负责,但事实上,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是统战部门的事,而选拔、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是组织部门的事,统战部作为党外人士之家和党委管理党外人士的组织部,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形成“两张皮”现象,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科学机制。对于党外代表人士,统战部门长期只能听其诉说衷肠,而无能力为其解决很多实际问题。

(三)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一是选人面窄。习惯于从科教文卫系统党外代表人士中选拔,而没有拓展到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专业人员、工商界代表人士、无党派人士及人民团体,没有真正消除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的限制。二是用人面窄。不敢把党外人才放在关键的岗位,放在急、险、难、重的岗位,担心风险太大,致使他们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磨炼意志,增长才干,给今后进一步培养使用设置了障碍。三是交流面窄。党外干部担任正职的机会远比党内干部少,交流轮岗锻炼的机会也非常少。四是来源面窄。在干部来源上,党外相对党内存在弱势。近几年招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在条件限制上就要求是党员或基层工作经历,这些人大部分在学校就加入了中共,加之基层党组织每年都有发展党员的考核任务,为数不多的人选就很快发展入党了,致使党外后备干部来源面狭窄,后背储备困难。

(四)工作手段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伴随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转型,许多单位人成为流动的社会人,产生了一个新社会阶层。对于这些新社会阶层中的党外代表人士,现有工作手段和方式方法都无法适应。

三、进一步加强我县党外人士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党对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领导。建立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出台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党外代表人士发现推荐、培训教育、实践锻炼、选拔任用等工作细化措施,并明确具体的工作量化指标,实现县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党委主要领导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布置在工作上、落实在行动中,切实做到党内外干部一视同仁,同步规划、同步培养、同步使用、同步管理。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原则,逐级建立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组织、统战部门要共同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库,掌握一批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各级领导班子后备人选中,重点做好条件比较成熟、拟提拔使用的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合理结构和年龄梯次,以保证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连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搞好合作共事,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涉及党外代表人士分管工作范围的重要决策,应事先听取并尊重其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的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制度,逐步形成经常性的督查机制。定期反映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努力把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三)不断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机制。充分发挥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的不同作用,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为党外代表人士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群众认可度提供更多机会和渠道。完善选拔任用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选拔任用党外领导干部。逐步消除地域、部门、行业、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配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好党外干部,是组织和统战部门的共同责任。为相互协调做好党外人士安排工作,州、省应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组织部、统战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两个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之间沟通协调的形式、内容与要求,使组织、统战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加强联系,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

(四)创新工作方法,做好新社会阶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在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分清层次,明确权责,建立健全教育、评价、保障机制,积极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士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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