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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丨楚雄市18家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表时间:2020-09-08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王建祥 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云南省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全省2740家单位为第一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楚雄市紫溪镇、大过口乡、鹿城镇栗子园社区、东瓜镇彝人古镇社区、子午镇挖铜村委会挖铜村等18家单位榜上有名。

自2013年启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来,楚雄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市民族工作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为抓手,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工作理念,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整合资源有序创建,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了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为推进楚雄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推荐申报,州级审核,省级公示、审定,最终楚雄市实施的“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中的2个乡镇、2个社区和14个村被命名为第一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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