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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丨武定县:以民族“五用”工作法宣传《民法典》
发表时间:2020-09-03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苏兴禄 民族时报记者 陈明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武定县高度重视《民法典》宣传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将其列入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主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决定。

按照武定县委的要求,武定县民族宗教局会同县司法局,研究制定以民族“五用”工作法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并严格督促抓好学习贯彻。

一是用民族干部宣讲。组建有50人的罗婺宣讲团,成员由少数民族优秀干部组成,集中学习培训后,分赴全县11个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巡回宣讲。

二是用民族语言传播。录制汉语、少数民族语双语宣教片,通过县乡村应急广播,每天分早、中、晚三次进行播放;时逢赶集天,专门设置少数民族法律咨询服务台。

三是用民族文字诠释。由县民族宗教局指导审核把关,在全县135个村(社区)、1572个村民小组的显眼位置,刷写或悬挂至少1条有少数民族文字的宣传标语。

四是用民族节庆展示。制作法治建设成果展板和宣传单,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大张旗鼓进行宣传。

五是用民族文化体现。明确,必须作为单位文化宣传栏的核心内容,组织文艺演出必不可少的一个节目。

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相互融合,创新具有民族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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