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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梅丨永仁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20-05-06     阅读次数:     字体:【

永仁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问题研究

张丽梅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民族工作新思想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结合民族工作实际,深入领会这一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基本方略和实践要求,用以统一思想、引领方向、凝聚力量,使之成为指导和推动民族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抓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围绕“决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和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目标,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全局工作,克难奋进,奋勇争先,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弘扬“苦熬不如苦干”的永仁精神,全力建设中国阳光城、云南北大门、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一城一门一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得到不断巩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推进,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个目标,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在省州民宗委的支持帮助下,2013年,永仁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示范区建设工作,全州第一家率先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标创建标准,紧跟全州创建步伐,保证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坚持“一盘棋”整体联动,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创机制,把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同建共享”的创建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建设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永仁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2013—2016)〉的通知》等系列配套文件,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示范创建活动,重点突出加大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民族干部培养、民族关系和谐六个方面的建设,全面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到2018年,全县共整合资金35亿元,其中民族部门投入2000多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345个,成功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莲池乡省级民族团结示范乡,方山诸葛营村、宜就镇火把新村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7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8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所省级示范学校。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挂牌县级7类示范创建单位182个,申报州级命名挂牌7类示范创建单位94个。2018年,在巩固提升创建现有已命名挂牌的示范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面,申报一批县级、州级、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从8月份开始,我县积极组织开展7类(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军营)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目前,已向上级民宗委申报省级单位一个(永仁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申报州级涉及“七类”示范单位10个。申报县级示范单位工作正在开展中。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不断推进。我县原猛虎乡党委书记张丽梅被国务院表彰为“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县委办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受州委、州政府表彰的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人、先进集体2个,县级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个、模范个人40人。通过多年的创建工作,永仁县莲池乡“五位一体”推进省级示范乡建设等一批创建模式和经验,被州级推广,全县上下人人参与示范创建,人人促进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已形成,积累了一些创建经验,为全面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基础保障。

(三)牢牢把握加快民族地区发展这个根本,全力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

2013年以来,永仁县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在州级示范县建设中,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引领,县委、政府通过“五位一体”(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整乡推进、水利整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示范县建设。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资金的撬动下,整合农林、水利、扶贫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加快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2014年至2017年,全县已脱贫14306人,已出列11个贫困村,1个乡(永兴傣族乡)。2018年,将实现全县6856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35个贫困村出列,1个镇脱贫退出,全县实现脱贫摘帽。

基础设施全面夯实。全县63个村(社区)的通村公路全部实现硬化,县内公路通车里程2017年达32594公里,境内铁路、高速公路、二级公路,国道、省道、县道通达,航空运输和金沙江水运正在加快建设。河流、库塘、干渠、管道为一体、互联互通的水利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全县蓄水总库容达127亿立方米,耕地灌溉面积达1024千公顷。以永仁至富宁±500千伏直流输变电工程及其配套输电线路为代表的一批输变电站建设完成,成为西电东送主通道。在全省率先实现县乡“全光纤”网络全覆盖,广播和电视覆盖率分别达100%。县城区建成面积由114平方公里扩展到414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3626%。

产业支撑全面构建。永仁县委、政府立足县情、解放思想,发挥独特的光热资源优势,区位交通优势、产业发展优势、文化资源优势、主动融入成昆经济带和金沙江经济带,主动融入攀西经济圈和滇中城市经济圈,培植现代烟草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冶金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民族文化旅游业、商贸物流业“六大产业”,积极培植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兴服务业“两大产业”,“6+2”产业建设成效显著。发展芒果86万亩、油橄榄7万余亩,黑山羊年出栏116万只,4万亩连片的高原晚熟芒果示范区和3万亩油橄榄产业示范园成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龙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6亿元。大力实施“五园招商”,“一园五片区”工业园区建设稳中有进,维的、干巴拉、秀田、班幸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建成投产,装机规模达175兆瓦,有以云南双清螺旋钢管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规模以上企业18户,工业经济发展展露强劲发展态势,工业总产值达283亿元。永攀物流综合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稳步推进,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为1679万美元,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到5292户。2017年,全年共接待游客187万人次,增长438%;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55976万元,增长870%。第三产业呈现勃勃生机。三产业结构优化为262∶277∶461。

民族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围绕“诸葛方山、直苴赛装、彝族刺绣、苴却古砚”四大名片和赛装节、火把节、泼水节、小枣节、樱桃节、油菜花节等节庆为抓手发展全域旅游,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业。全县有文化室218个、文体活动广场168块,农家书屋65家、覆盖率达10318%。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通过国家验收,赛装广场、非遗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投入使用,黉学庙、夏家大院、中和老街等一批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菜园子文化遗址、维的石棺墓得到合理挖掘保护,全县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6人、州级27人、县级43人。《永仁社科丛书》《永仁作家丛书》等一系列永仁文化丛书、画册、音乐作品创作出版。方山创建为AAA级旅游景区已成为攀枝花市民在炎炎夏日休闲度假的首选之地。苴却古砚蜚声海内外,彝族刺绣远销国内外,彝绣产业年产值达3000多万元。

社会建设硕果累累。永仁县教育、卫生、扶贫、就业、防灾减灾、平安永仁建设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五教同兴”全面推进,普九成果显著,三大教育片区建设持续推进,小学入学率达9991%、巩固率达9992%,初中入学率达9941%、巩固率达9891%,高中毛入学率达836%、高考总上线率达926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3个,被表彰为全国中医药先进县。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截至2017年末,全县共扶持创业者2995人,累计发放创业贷款22677亿元,带动就业7750人。建成城乡集中式供水工程401处,解决了农村7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6%。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同发展,成功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积极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连续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先进平安县”。2017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排名位居全省第一、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制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4年6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识别以来到2017年底,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727亿元,累计新建、修缮农村危房4462户,全县脱贫人口达14306人,综合贫困发生率从245%降至986%,首次降到个位数,贫困群众幸福感大幅提升,2018年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全县将如期实现脱贫出列。

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茁壮成长。注重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坚持德才兼备,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条件,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按规定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2018年,全县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公务员占比达7027%、事业人员占比达688%,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占比达7392%,均高于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644%的占比。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州及北京、上海等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少数民族干部成为推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力军。创建云南省林科院宁德鲁油橄榄专家基层工作站、省级松露专家基层工作站,着力培养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积极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永定镇、宜就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全县5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州级生态村63个,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小区)64个,县城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4%。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云南永仁金沙江国家森林公园,火把新村、诸葛营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村寨”,太平地村创建成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外普拉村、直苴村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发展思路,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芒果、油橄榄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效应逐步显现,板栗、核桃、葡萄、冬桃等种植和黑山羊养殖规模不断扩大,6个农产品通过国家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认证。

党的建设成效显著。各级党组织成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主心骨。全县建有党委17个,党总支75个,党支部624个,党员7194人。全县100%村(社区)党组织实现“三有一化”,10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100%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扶贫和党建“双推进”四三二一莲池模式在全省推广。臧金贵、梁达松、李云燕、李培龙等成为人们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身边典型,莲池乡查利么村党总支书记李云燕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

(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

巩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落到实处,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事件时,始终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把一般社会矛盾混同于民族矛盾,防止把不同民族群众个体之间的利益纠纷混同于民族利益纠纷。既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又杜绝以民族划界搞法外处理的行为,切实防止民族问题的宽泛化、扩大化。着力抓好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的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信息报送机制、民族领域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建立民族代表人士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加强民族领域预防和抵御渗透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推动各民族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进步,打牢民族团结的稳定根基。积极落实定期召开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全县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全县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问题交办、仁和区与永仁县民族宗教领域边际协作协等机制,定期开展全县民族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整改消化矛盾问题。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差距持续拉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短板,成为新时期民族问题的主要矛盾。

(二)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不断增多,处理难度加大。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贫困问题、经济问题等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全县民族宗教稳定形势严峻。

(三)全县“七进示范”创建工作不平衡,各创建单位工作推进参差不齐,在思想认识上有差距,在工作推进上有差距,造成工作成效上形成部门与部门、乡镇与乡镇的不平衡。部分乡镇、县级部门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有松懈麻痹思想,从而影响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民族团结示范乡、示范村项目资金整合难,部分乡镇项目实施推进缓慢。

(四)全县示范区建设宣传教育深度不够、宣传面不广,示范创建单位宣传工作相对滞后。

(五)资金投入不足。根据省、州关于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精神,要求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但是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对示范区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在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等各项工作推进难。

(六)工作人员不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日常具体工作由县民宗局民族股负责抓落实,人少事多,很难保证全面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三、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几点思考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为云南发展确立了“三大战略定位”,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我们指出了搞好云南工作必须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个关键。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云南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把永仁县建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觉把永仁的发展放在全国全省全州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把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作为加快发展的根本动力,把依法治县作为团结发展的根本保证,着力打牢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开展和谐社会建设,着力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着力构建各民族共建小康、共享小康格局,努力把永仁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一)坚持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在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上下功夫。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全县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凝聚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智慧力量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领导,高位强劲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着眼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永远在路上。以成功创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起点,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永仁县建设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目标,把建设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纳入2018年度全县重点工作推进。要紧紧抓住今年是云南省“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的规划年,将要规划今后三年的省级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的建设。因此,我们不能等,要抓住机遇。在已向州民宗委、州政府汇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并获得支持的基础上,按照州政府马副州长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省、州民宗委汇报永仁县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把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落到实处。一旦争取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我们将按照创建要求,全面启动三年规划及方案编制,并全面组织创建工作。

2.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要着眼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紧紧围绕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针对业务工作,突出行业特点,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七进”创建工作面,对目前所有全县没有创建或正在开展创建的乡镇、机关、学校、企业、宗教场所、村(社区)、部队,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对创建达到验收条件的,由创建单位申报,县示范办进行考评验收,县级命名挂牌;对已创建为县级、州级、省级的示范创建单位,创建单位自主申报,逐级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重点选一批创建工作中有亮点、有特色的示范创建点进行重点打造,创建为全省、全国重点示范单位,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覆盖。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着眼于营造人人珍惜团结、维护团结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永仁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背后的故事,总结推广民族团结的“永仁经验”,不断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4.进一步增强创建实效。要着眼于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热情,切实找准创建活动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与群众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打造一批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创建载体,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5.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建设方式固化下来,不断完善县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通力合作的示范创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持久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从2018年起,将所有乡镇及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纳入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

6.加大监督检查,有力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一是加大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七进”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示范创建项目建设工作的督查检查,各乡镇应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认真整合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时间要求,落实人员抓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依法依规管理,抓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要求安质按量完成,杜绝项目超时跨年度实施,项目资金下达乡镇后不及时组织实施、项目推进进度缓慢等问题的发生。

7.根据永仁县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要求,下步工作中,通过增编或抽调人等方式补齐县示范办工作人员不足问题;通过年初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等方式,解决工作经费不足问题。

(二)坚持以脱贫攻坚为中心任务,在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上下功夫。要着眼于我县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结合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整合民族团结示范村、特色村寨等项目,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助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全面打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目前,全县还有1个贫困乡镇、39个贫困行政村未出列、7636个贫困人口未脱贫。其中还有7个深度贫困村、565户、1851个深度贫困人口,发展任务十分艰巨。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永仁县高寒冷凉地区、金沙江低热河谷地区,这些地区居住的大多都是少数民族。这些地区生存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信息闭塞,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就学难、增收难的问题突出,扶贫难度大、扶贫成本高。面对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我们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把深度贫困地区、民族聚居乡、散杂居民族聚居区的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当前民族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脱贫、摘帽、增收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族施策、精准扶贫,按照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系列政策要求,苦干加巧干,确保如期啃下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这块“硬骨头”,确保少数民族群众与全国全省全州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三)坚持以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在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上下功夫。一要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民族文化发展观,把民族文化的“多元”体现在中华文化的“一体”之中,形成各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要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开发融合互动式发展,在保护、挖掘和规划、利用上下功夫,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三要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增加文化产品的供给,保障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鼓励民族文学艺术创作传播,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扶持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四要积极支持民族教育发展。要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让少数民族学生在校园安全、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学校里学习生活。

(四)坚持以维护民族团结为生命线,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下功夫。要始终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把工作聚焦到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把全县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局面巩固好、发展好。一要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金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全县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乘、守望相助,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民族团结成为各族群众的行动自觉。要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我县创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全县各民族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动员全县各族群众排除干扰,把精力放在抓发展、谋幸福上,共同维护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二要完善民族团结的制度保障。要认真落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做到年初下任务、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评,推动责任落实。要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例的收集整理和宣传树立典型,褒奖先进,营造浓厚氛围。要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舆情收集、监测、分析、研判的长效机制,完善民族领域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始终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建立健全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机制,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工作,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更好地团结少数民族群众。三要统筹抓好城镇民族工作。当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点从农村延伸到了城镇。要做好城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建立健全城镇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为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镇提供更多便利。要针对各地区、各民族实际,采取一地一策、一族一策,制定实施具体的民族发展规划和措施,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地区民生扶持项目,不断缩小特殊困难民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发展进步。四要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环境。各乡镇和部门要提高认识,责任担当,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要加强民族领域不稳定因素的发现研究,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工作机制,着力协调处理民族关系,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以提高法治化水平为重点,在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上下功夫。新时代,要善于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实施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要善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正确处理民族问题,要始终高举维护民族利益和捍卫法律尊严两面大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利用民族问题损害民族利益、践踏法律尊严。要坚持疏堵结合,亮出底线,画出红线,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造谣生事、挑动民族情绪、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二要运用法治手段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对民族问题不要随便上纲上线:既不能把不是民族问题的问题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把民族问题不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要坚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律为准绳,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不论是什么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三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切实把《民族区域自治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民守法作出示范和表率。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和保障民族团结。

(六)要压实责任、提高责任担当,强化工作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实推进本乡镇、本部门的示范创建工作。从2018年起,将所有乡镇和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纳入全县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应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及时汇总有关情况,有效推进工作落实,从而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永仁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作者系永仁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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