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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多举措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发表时间:2020-02-07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扎实落实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系列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控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标准,结合部门职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机关内部控制,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一是加强防控工作领导。成立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如军任组长,所有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野生动物疫情监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等7个工作组。自1月25日以来,州林草局建立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围绕野生动物疫情监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养殖和观赏场所的清理排查3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和《云南省林草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15条工作措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督促各县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加强与州级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加强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管控工作。

二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1月23日以来,全州森林公安累计在岗人数1696人次,累计出动车辆410车次,累计出动警力及林草、市场监督人员1915人次,排查餐馆、市场等行业场所1696家次,累计排查野生动物养殖场所452家次,配合守候卡点160人次,责令停业整改33家,口头教育120次,发放粘贴宣传画2332张,签订责任书159份。办理破坏野生动物案件2起。

三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安排部署全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巡护监测,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疫情监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按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信息管理系统”的报送要求,我州1个国家级、1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每天开展野生动物固定样线巡查,报送监测防控信息。至1月29日,全州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全部排查完毕,对114家养殖场所进行封控隔离,疫情解除前不允许转运、贩运、交易。各县市完成10月1日以后养殖场所动物流向调查,我州无卖野生动物到武汉市的情况。1月23以来,全州林草系统累计出动车辆634台次,出动人员3063人次,封控野生动物养殖场所114家,签订承诺书367份,发放告知书853份,排查农(集)贸市场129个次,排查餐饮场所1100家次,悬挂标语341条,发放宣传单14134张,粘贴禁止交易公告1636张,现场宣传1010场次,车辆巡回宣传908次,设置警示牌60块,巡山护林人员每天对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监测达5000人次。对自然保护地实施关闭,设置卡点371处,卡点值守人员累计达2928人次。

四是加强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普宣传,增强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告知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提示接触、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干部职工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健康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五是加强机关内部控制。春节收假之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管控,积极争取疾控部门支持,于2月2日在州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保障办公环境安全卫生。要求所有干部职工上班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做好自我防护,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干部职工每日测量体温不少于两次。认真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相关情况,对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外出情况,防止出现带“毒”上班的情况。原则上不举行人员聚集的各类会议活动,特殊情况必须召开的,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尽量召开视频会议。

截至目前,全州未出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从调度情况看,未出现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等异常情况。按省林草局开展10月1日以后养殖场所动物流向调查,我州无卖野生动物到武汉市的情况。经全面排查,州林草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职工及家属体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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