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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召开宗教场所管理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2020-01-18     阅读次数:     字体:【

新时代民族网讯(陆顺珍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明海)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20年1元1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目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重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全国宗教宗教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全县宗教场所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20宗教场所目标工作任务,推动我县宗教工作开创新局面。本次参会人员全县16个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各场所管理小组成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56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陆顺珍副局长主持。

会上,邀请了县市管局熊文素老师和县消防大队赵志宏参谋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各场所管理小组成员县民宗局全体成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防灾自救能力。宗教股张文祥受赛云川局长委托全面总结了2019年全县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2020工作。对2019年度5所优秀场所进行了表彰,各宗教场所负责人与赛云川局长签订了2020年宗教活动场所目标管理责任状。

会上,赛云川局长强调了新形势下,应立足宗教工作全局,以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指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作用,并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加强管理监督,规范场所秩序。一是坚持法治化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加大现有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抓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和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专项工作,选好配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民主化、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网络虚拟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强网络宗教信息的筛查净化及宗教议题的正面引导,防止网络宗教问题异化;二是推进社会化管理。以统战思维推动构建宗教场所社会化管理大格局,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管理、宗教界自主管理、属地社会管理的管理制度,按照宗教事务管理实现“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要求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解决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共管、应急联动机制,探索综合执法、联合执法,配齐基层执法主体,形成“共商共治”、齐抓共管的立体化管理格局。三是依法规范场所秩序。协调有关部门,通过联合督查等方式,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引导信教群众到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四是加强安全管理。通过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倡导文明敬香、文明燃香,建设生态寺观;建立消防、卫生、质检、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制度,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管理。鼓励和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思想、队伍、组织、制度等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能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支持和指导寺观教堂加强宗教思想建设,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把思想建设聚焦到“宗教中国化”上来,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宗教思想建设的主阵地。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着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人才;加大对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发挥领头人的作用;加强对一般教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共同做好场所管理;加强对信徒骨干队伍的教育培训,吸收信徒骨干参与场所管理。三是加强组织建设。结合各宗教特点,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健全民主决策监督机制,场所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修订完善其内部人员、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外事接待及大型宗教活动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事件防范和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民主评议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考评体系和进出制度、人员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信教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制度等,及时清理各项制度中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内容,严格落实制度,形成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的习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加强教育引导,发挥积极作用。一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通过调研督导、信息指导、主题活动、表彰先进等形式,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当前各自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多层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创新推动宪法法律和宗教政策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培训班、读书班、座谈会、交流会,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把宗教政策法规纳入日常讲经讲道中,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不断探索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发挥自身优势、发扬宗教界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助学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释放宗教正能量。四是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通过思想引领、制度保障、实践养成、典型示范等途径,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阐释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的内容,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制度化、具体化、日常化、长期化,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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