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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19-11-28     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原玉溪市林业局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编造假记录问题。原玉溪市林业局党组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为应付检查考核,把学习记录时间提前,同时还将未组织传达学习的重要会议精神编造假记录,弄虚作假。2019年7月,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受到通报问责。

2.玉溪市红十字会部分领导干部党课讲稿照抄照搬和致盲眼病救助项目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8年,市红十字会4名领导干部在撰写党课讲稿、心得体会等材料时,照抄照搬、弄虚作假、抄袭拼凑。2017年至2018年,市红十字会在玉溪爱尔眼科医院致盲眼病救助项目中,对患者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把不属于协议救助对象的患者列入救助范围。2019年10月,市红十字会党组受到检查问责。

3.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开展扶贫帮扶工作不深不实问题。2019年6月,区水利局在没有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实际清点栽种香椿树的情况下,也未经核实就在帮扶对象普某某户《红塔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户清”分析表》填写栽种香椿树为2000棵,普某某实际栽种香椿树908棵。2019年11月,红塔区水利局党组受到检查问责,扶贫帮扶工作人员吴光联受到批评教育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通海县九龙街道碧溪社区党总支书记戴开寿拒不执行上级部署、村务公开“走过场”问题。2018年4月至8月,戴开寿在落实九龙街道党工委安排拆除社区集贸市场至农商行段河面盖板工作过程中,未组织专题研究和开展具体工作,并在村组干部会议上明确表示反对拆除河面盖板,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戴开寿在发放2018年度村组干部工资过程中,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在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未公示、未提供发放明细的情况下,让党员代表及村民代表在相关记录上签字。2019年6月,戴开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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