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网讯(陈明海 鲁晓兰)楚雄市辖区国土面积4433平方公里,有省级楚雄经济开发区和15个乡镇、154个村(居)委会、2834个村(居)民小组。2018年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3.6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64万人,占总人口的25.4%。近年来,楚雄市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为重点,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构,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楚雄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不重视和不研究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是合格、称职的领导干部;做不好民族工作全盘工作也做不好”的意识,建立了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制订下发了《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楚雄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楚雄市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楚雄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市、乡两级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同建共享”的示范区创建良好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创建良好氛围。一是抓实干部培训。举办专题民族政策培训班,增强了领导干部民族工作理论功底,为抓好民族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栏等形式重点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让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三是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在中小学校开设《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等课程,使各民族少年儿童从小学习认识各民族团结和互相尊重的重要性,从小打牢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三、开展七进活动,增进创建活动影响力。一是创新载体。在农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乡镇、村,在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在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在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地区开展跨区域示范创建,在边远民族地区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宣传普及。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和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倡导“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民族文化发展观,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在全社会唱响“各民族都是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主旋律,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感召力,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四、抓传承与保护,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重视民族文化研究和传承。建立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和民族传统文化数据库,抓好民族服饰、彝族刺绣、民族饮食、民族乐器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发展壮大彝族歌舞、彝族刺绣、民族彩绘等特色产业;举办民族传统节日,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友谊;以民族传统节日为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开展传承人及骨干培训;实施文化馆、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及全国文献资源共享工程。
五、示范工程引领,创建示范效应明显。自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启动实施以来,共实施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工程37个。其中,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33个省、州、市级民族团结示范村(特色村寨),在示范点同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323户。创建了金鹿中学、州立楚雄市民族小学等22个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了158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44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紫溪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鹿城镇栗子园和东瓜镇彝人古镇社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紫溪镇紫溪彝村、树苴乡马家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5年,市民族宗教局被国家民委在全国民委系统通报表扬,成为云南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通过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工程,示范点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经济收入稳步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市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保持了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谱写了楚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时代华章。
六、夯实发展基础,创建工作助推经济跨越式发展。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途径和重要基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十项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坚持战略推动和精准接进,全市经济呈现强劲、均衡、可持续和匹配性增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869650万元,增长9.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425万元,增长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92元,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90元,增长9.3%。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有力抓手,是各族群众之盼、科学跨越之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把握“团结、进步”这一主旋律,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汇聚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担当负责的精神,努力打造“中国彝乡幸幅楚雄”,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