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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9-10-25     阅读次数:     字体:【

日前,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我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是今年我省民族工作领域的一件大事。我省的《实施意见》既充分体现中央精神,又结合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战略定位,充分突出云南特色亮点,从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任务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会议要求,下一步关键是要学习消化、贯彻落实、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要加强研究,主动履职尽责、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加强与国家民委、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请示、汇报,统筹协调好创建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二是要健全体制机制。按照省统筹、州市负责、市县抓落实的总原则,加快研究建立健全我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测评指标和推荐办法,制定示范区(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制定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奖励办法,制定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推动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三要坚持创新推动。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两个共同”,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找准制度创新的主攻点,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全面深入持久地向前推进。

文档来源: 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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