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当前位置:首页>>民族新闻 >
省民族宗教委继续保留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19-10-24     阅读次数:     字体:【

本网讯(云南省民宗委机关党委)近日,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荣誉的通报》,省民族宗教委通过复查,被确认继续保留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民族宗教委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着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营造了健康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上一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鼓舞人心
下一篇:最高检依法对秦光荣决定逮捕